自由时报 黑手爱上少女 天桥上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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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记者王善嬿/嘉市报导〕从事汽车修理工作的18岁萧姓男子,与13岁少女交往
、成为男女朋友,年轻气盛的两人,深夜11点多,竟到嘉市友忠路、友爱路口天桥上做爱
,事后少女被导师发现“吻痕”,进一步追问才让这事件曝光,报警法办。
萧某坦承犯行,表示因两人是男女朋友,年轻气盛又无法控制自己情欲,两情相悦下,一
时未思虑周全,就与女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很后悔;少女母亲也表示,愿意原谅萧某,不
要求任何赔偿也不追究责任。
嘉义地院法官审酌,萧某没有前科、犯后态度良好,且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与少女是男女
朋友关系等理由减轻其刑,昨判刑1年8个月,缓刑3年。
市府社会处社会工作科长李忆君说,事发后将少女列入“性侵害个案后续追踪辅导计画”
,虽然2人属合意性行为,但少女年龄不足以承担可能发生后果,并对两人进行两性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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