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民党忍无可忍 下周一将开除周玉蔻党籍

楼主: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4-12-26 22:45:17
※ 引述《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之铭言:
: 国民党忍无可忍 下周一将开除周玉蔻党籍
: 苹果日报
: 资深媒体人周玉蔻近日指控马英九总统当“顶新门神”,收授顶新集团2亿元政治献金,
: 不但遭国民党及马英九总统以个人名义控告,也引爆蓝营基层支持者不满,加上她选前一
: 路批评党提名候选人连胜文,开除周党籍的声浪不断涌进北市党部及党中央。而国民党北
: 市党部考纪会这两天已开会,对周的党籍惩处案作出决议,并报请送交党中央考纪会处理
: 。党务人士今晚证实,中央考纪会已收到北市党部的建议案,下周一将开会作出决定。
: 虽然包括北市党部主委钟则良及党中央都不愿透露周党籍惩处案的建议内容,但据了解,
: 北市考纪会通过的决议,就是认定周的言行恶意攻讦、严重伤害国民党声誉,将予以最重
: 的开除党籍处分。国民党北市党部人士指出,大安区党部在市长选举前后都一直持续收集
: 周伤害国民党的相关言行证据,上周开会作出惩处决议,随即送北市党部考纪会处理,昨
: 天北市考纪会开会后一致同意依照区党部决议,报请中央考纪会决定对周祭出党纪处分。
: (晏明强/台北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26/531401/
http://www.kmt.org.tw/page.aspx?id=13&aid=2777
国民党党章。第三十五条:
党员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党之纪律,应受党之惩处:
一、违反本党主义、党章、政策纲领或决议。
二、损害党之声誉。
三、在党内组织小组织致破坏党之团结。
四、恶意攻讦本党致损害党之利益。
五、加入其他政党。
六、泄漏党的重大机密。
七、未经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意,擅自接受非本党籍执政者延揽为政务官。
党员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检肃流氓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洗钱防制法或贪污治罪条例,或犯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有关
公然聚众暴动、施强暴胁迫或贿选等罪、农会法或渔会法之贿选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二条所称之性侵害犯罪、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有关与儿童或少年从事性交易之罪或
刑法有关杀人、重伤害、抢夺强盗、重大侵占、重大诈欺、重大背信、恐吓取财或掳人勒
赎等罪,经法院第一审判处有罪者,应予以先行停止党权处分,立即丧失参与党内初选资
格,并不得由本党提名;亦不得参加本党各级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为候选人。
但于办理初选或选举登记前业已判决无罪者,不在此限。
党员犯前项之罪,经法院第二审判决有罪者,应予以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之处分。
党员犯第二项之罪,虽未经法院判决有罪,惟经廉能委员会或本党中央考纪委员会认定对
社会公义有害,对本党声誉有损者,仍得予以党纪处分;其情节重大者,不得参与党内各
项选举,并不得由本党提名为各项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
周玉蔻顶多就犯了第二条、第四条,而且又没有法院判决什么犯罪,凭什么开除?
阿,还是说她犯了第六条?
作者: Cliffsong   2014-12-26 22:46:00
不用怀疑 就是第六条
作者: dirubest (奈亚拉托提普)   2014-12-26 22:46:00
重大机(ㄅㄧ)密(ㄉㄨㄢ)
作者: mirza (张良)   2014-12-26 22:47:00
朱立.:开除周....2016~2020年,,立委会全军覆没..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4-12-26 22:55:00
那关周 2016的局势会是...?
作者: JeanSijhih ((渡余))   2014-12-26 23:09:00
适用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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