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来鸿:同志婚姻合法长路漫漫

楼主: jody893011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2014-12-26 11:21:37
这个法案将撕碎台湾全国的家庭认同
父母、夫妻、领养关系 这次修法都希望打破原来既行的架构
如果要说对同性恋最不能认同的部分 我觉得就是这个部分
为什么一定要透过的“重新定义家庭关系”方式 来达到“同性伴侣权力正常化”的目标?
透过法国的“伴侣关系” 、美国某些州的 “互惠原则”、“民事结合”
不是可以减少冲击吗? 为什么一定要靠破坏家庭、婚姻的结构来达到目标?
十分不解
※ 引述《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之铭言:
: ※ 引述《thouloveme (赫赫)》之铭言:
: :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社会上对于同性婚姻仍有诸多歧见与争议,不宜
: : 贸然修法,否则恐造成社会对立。
: 服贸也是诸多争议,影响甚大,为何要强行通过呢?
: 反观同性婚姻,两个相爱的人结婚到底是会影响了谁?
: 为什么同性恋结婚要经过异性恋多数决同意?
这有点奇怪
1、同性恋不需要多数同意,因为那是个人自主性的问题。
2、婚姻是一种架构当事人之间一种拟制的法律关系,有他的要件存在,比如近亲、年龄、
男女,要改变这种拟制关系,当然需要透过立法机构(民意机构)来进行。
3、服务贸易协定也是影响甚大,但立法远在“未达社会共识下蛮横进行”,所以是错的
请问多元成家相关法案也要循这样的管道,不寻求共识、蛮横进行?
深入来说,服贸当初被反对,主事者就说Z>B,要全台买单,今天多元成家何尝不是如此?
举办过几场公听会、冲击评估报告在哪里、是否有对各界进行广泛的调查?
都没有,空口白话,Z>B 不是蛮横是什么?
我们政府应该多找一些同性恋对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仔细的做个专题,告诉全国人民
这才是 施政之道 不是吗?
: : 陈明堂并且举出四大理由,坚持反对的立场。他说,同性婚姻有违亲属人伦观念
: : 、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影响身分继承的顺位、须配合修正法令甚
: : 多,所以不宜贸然纳入《民法》规范。
: 四大理由:
: 1.有违亲属人伦观念
: 同性恋结婚之后你的爸爸就不是爸爸,你的妈妈就不是妈妈?
: 除非你爸爸跑去跟别人家的叔叔结婚
: 或是你妈妈嫁给别人家的阿姨
: 否则你爸爸永远都还是你爸爸啊
: 你的妈妈仍是你的妈妈啊
: 退一万步想好了
: 就算你爸爸真的跑去跟别人家的叔叔结婚
: 那你也只是多了一个爸爸
: 或是叫他叔叔也没什么不可以
: 这到底是违了什么亲属人伦观念?
: 2.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
: 所以请废除目前的收养制度以免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
: (怎么举这个理由.....你是认真的?)
: 3.影响身分继承的顺位
: 这影响真的满大的
: 同性伴侣法律上是陌生人,完全没有继承权
: 这对相知相守一辈子的同性伴侣实在太不公平了
: 所以应该要赶快通过同性婚姻还给他们基本的权益
: (没想到你还举了一个支持同性婚姻的例子啊~~ 真想不透你!!)
: 4.须配合修正法令甚多
: 任何修宪修法都有这样的问题
: 难道我们就因此不修宪修法了?
: 那我们百姓缴税养这些立法委员干嘛用的?
: 硬凑字数也不是这样子的吧
: (退回重写!!)
所以需要时间,不应该因急就章,我们需要深入检讨 争取共识、 持续沟通 争取认同
等民国1000年的时候时机成熟的时候 就顺水推舟 毫无致碍了
到那时候
大家都会怀念今天在座的各位
今天在104年再座的各位(特别是下面嘘文的) 大家会怀念你们阿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沉浮 我相信当时天时地利人和都已经满足了
一定可以通过的
我们这些人的目标 不应该要要求反对 而是要求严谨
话说回来 没花个百八十年的时间 怎么能说是严谨呢? 大家说对不对阿!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4-12-26 11:24:00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2-26 11:25:00
请党内最高同志一起帮忙就好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4-12-26 11:25:00
ㄎㄎ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1:26:00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12-26 11:26:00
你结婚也没问我啊 共识咧说要全民共识根本就跟92共识一样虚无飘渺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2-26 11:27:00
...这篇明明是反串啊....有人看不出来吗XD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28:00
共识就是公投 想破坏固有体制就来公投吧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1:30:00
连署人数输人 不敢公投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32:00
护家盟自己结婚也要全体共识 我就相信这需全体共识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4-12-26 11:33:00
你认真了。对某些人来说"真爱无敌"就是一切,搞成族群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34:00
公投就是最快的途径 gay是怕输不敢吗?不是多数民意?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4-12-26 11:34:00
对立才有卖点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34:00
我已经讲我不怕公投 请吴wego护家盟快一点提公投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1:35:00
搞社会对立 唯恐天下不乱Y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35:00
人权议题不应公投 但我个人支持护家盟快一点提公投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击)   2014-12-26 11:35:00
模仿的关系不叫结婚啦,人仿的鸟巢再像也不是真的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36:00
可怜 就这样ㄧ辈子被挡 继续乱小吧事实上这只是政治议题 相骂本而已 根本没人想屌那些gay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1:38:00
推楼上 就跟那群学匪一样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12-26 11:39:00
同性关系法案在2006就被打枪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40:00
Gay居然还没发现 选举完没人想理他们了吗 真好笑
作者: ysanderl (人里乡民)   2014-12-26 11:41:00
就为了所谓可能的B>Z 就要挡人结婚 还伦理道德哩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43:00
#1Kcl6jhC 就这几天而已 原来林立委不是人?真好笑我觉得有些人根本就反串的 但真的护家盟和反串的根本一样
作者: covari (鱼昆)   2014-12-26 11:44:00
其实这篇也感觉根本是反串 (那个1000年怎么看都是反串啊)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45:00
作秀给gay看 各个感谢得五体投地
作者: ysanderl (人里乡民)   2014-12-26 11:46:00
不像一些人投下去好像啥也没有还多被呛 依旧死心蹋地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1:46:00
那几个立委下次就别想选上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48:00
护家盟吴wego下次还能不能上我的确不知道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49:00
22号开会到的都没几个 还看不出来?笑歪我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50:00
但刚有人是说没人理耶 看来有人真的以为林立委不是人了?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12-26 11:50:00
根本懒得鸟gay 没利用价值了 请2年后再来克以吗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6 11:51:00
而且光揪食安问题 林就选得上了 你吴wego才是没人理
作者: LintongBis (Bis小姐)   2014-12-26 1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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