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这件事跟性没关系
也不涉及私德
跟吴育升 王世坚的两情相悦 纯道德的问题不同
他就是违反别人的身体自主权
没经人家同意 拿了人家的东西
就跟小偷一样
在当代台湾的情境下
是件违法的事
很多人认为强暴和性骚扰是为了满足性欲
但实情是
强暴和性骚扰的本质从来就不是为了性欲的满足
因为如果要满足性欲
很多强暴犯和性骚扰者多的是钱可以去嫖 去摸奶
但他就是要用强的 要用偷袭的
他/她们要的是控制他人 看到他人脸上恐惧 享受偷窃的快感
所以很多强暴犯被去势了
还是继续用酒瓶去性侵他人
一再沈在里面 无法自拔
陈为廷的问题很可能也是如此
但陈为廷的例子很有意义的点是在于
他可以让我们去思考
一个(也许)有正义感但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人
能不能担任公职
(基本上他的公职是与性骚扰无关,而且法令也没规定有什么疾病的人不能担任公职)
另一个重要可去思考的是
如果今天性骚扰者是马先生 或蔡先生的话
这些出来为他说话的人 是否还可以如此义正言辞
如果不是 显然这些辩解是没有意义的
纯是因人设事
我也认为陈为廷应该思考退选
因为苗栗妇女的票 经过此事 看来是很难拿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