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pg (rpg)
2014-12-21 06:18:38中时
父︰房子留做公益 市府︰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21000276-260102
新竹市光华二街恶火,导致一对小姊妹葬身火窟,
家属20日上午回现场招魂,场面哀戚。女童父亲哭哑喉咙,伤心不已,
他说要把烧毁的房子整理后给贫苦人家免费居住,减少内心的罪恶感。
不过市府工务处说,该处是违建,将在检警蒐证完成后优先拆除。
昨早招魂,曾姓小姊妹父母都到现场,但2人互动不多。警方在现场拉起封锁线,
禁止闲杂人等进入,但仍引来路过民众围观,对着烧毁的楼层议论纷纷。
曾父说,仍不敢相信2名可爱的女儿已经往生,很想问上天为什么不带走他就好,
不断自责说是自己害死女儿,未来若有机会想多做公益,想把房子整理好,
让无家可归的人或穷苦人家免费居住。附近住户获悉曾父想法后,
皆表示不以为然,认为他过去的恶行恶状让住户深恶痛绝,
最可怜的是2名无辜女儿死于非命。虽然他出于善意,但为了公众安全,
还是应依法拆除违建,还给住户安宁的生活,建议曾男另循管道作公益。
住户指控曾男过去为了不让邻居走到他所拥有的楼层,不只制作铁门,
还把电梯按钮破坏,还因私接水电被法办,管理费也不缴,
甚至在地下室建化粪池,把社区搞得乌烟瘴气,让邻居十分头痛。
市府工务处副处长陈永源表示,该栋住宅6至9楼全是违建,
原先因为市府预算有限,加上评估并无立即危险,因此未列优先拆除,
如今发生火警损及结构,将在全案调查告一段落后,优先拆除。
市议员张祖琰表示,竹市违建问题像传染病、癌症一样愈盖愈多,
市府应效法北市尽快制订并通过“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
有法源依据要求屋主或建商自费拆除,并有重罚的机制,才能有效阻止违建蔓延。
新竹地检署发言人林李嘉表示,目前全案由消防局进行起火原因鉴定中,
若确认曾父有疏失,可能触犯公共危险罪,检方将就消防局鉴定结果进行后续侦办。
=
曾男因赌博输钱,5楼以下陆续脱售,
并将6、7楼违建隔成出租套房,租给毒虫、传播妹,出入份子复杂
失去两个女儿后
:想把房子整理好,让无家可归的人或穷苦人家免费居住减少内心的罪恶感
他是想继续让邻居不得安宁是吧?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4-12-21 06:21:00果然是垃圾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12-21 06:23:00公益?凶宅谁敢住阿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12-21 06:25:00挺难理解如何挑复杂份子租 玩命就算了房租收的到吗
作者:
c780412 (煌)
2014-12-21 06:27:00公益勒我看是等风头过后租出去吧
作者:
YuChi1987 (éµç›¤å嘈家)
2014-12-21 06:28:00违建本来就该让盖的人自费拆 政府还出钱拆?嫌钱太多?
作者:
pray (gavin)
2014-12-21 06:28:00哎唷杀人犯想做公益
作者:
ev331 2014-12-21 06:29:00国赔个屁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6:29:00哈哈哈 这新闻刚看到就知道一定有人要负责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4-12-21 06:35:00烧钱烧房子烧了自己的小孩, 好聪明的老爹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6:36:00看起来像是报应而已 不过也只是机率而已 ㄎㄎ 敢拆否?
作者: berthier (天马行空) 2014-12-21 06:37:00
对啦,他女儿就最无辜,别人都活该倒楣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4-12-21 06:38:00!!
作者:
DBSS (Aston)
2014-12-21 06:45:00所谓物以类聚 这人渣自己以前就是流氓 当然租客多是同类为主真的很可笑 违建就没有产权了 这人渣还以为自己有房子吗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码了)
2014-12-21 06:58:00两个小孩真可怜 有这种作孽的父亲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4-12-21 07:04:00搞不好地还是他的 只是卖楼层出去
作者:
ev331 2014-12-21 07:07:00小孩都被拿来当道具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4-12-21 07:10:00这种全台普遍违建的面貌已经不能用个案了 而是文化
作者:
imaclone (毫无反应就是个@@)
2014-12-21 07:10:00可恶!
作者:
EX37 (Metal Defender)
2014-12-21 07:19:00死了两个女儿,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可怜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2-21 08:07:00公益先自_0_o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2-21 08:18:00想做公益第一步就是自己先拆掉违建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蝎) 2014-12-21 08:39:00
不用主动拆,每个月去罚钱就好了,很难?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8:46:00楼上 没法源阿 提这法案会被记恨DER 下次选不上谁负责阿
作者: jerrylong (Jerry) 2014-12-21 08:53:00
支持以拆代罚,连续处罚直到符合标准,看看清净违建真
作者: brhsiao 2014-12-21 09:03:00
恶劣到极点!还假公益做爱心给流浪汉!果真恶邻!
作者:
Ashuya (亚修雅)
2014-12-21 09:54:00顶楼加盖全部都该强制拆掉 立委就是不敢立个帝王条款拆违
作者: Anvec (乡民) 2014-12-21 10:22:00
如果真要做公益 应该自己站出来 用自己的例子劝人自拆违建成立基金会或团体来劝导民众自拆危建
作者:
reil (REIL)
2014-12-21 10:43:00人渣很会说谎
作者: p1227426 (詹) 2014-12-21 10:51:00
苗栗 不是拆别人房子 还要对方付费 都比照阿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12-21 11:29:00违建凶宅留下来作公益,你他妈脑袋有洞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