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喔
有人曾经蒐证反控诬告成功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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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之前乡民说的
要先准备XX纪录器 才对自己比较有保障
社会
妻色计性侵陷阱 夫录音反制
2012-11-03
挑逗上床 反控性侵
〔记者汤世名/员林报导〕夫妻做爱搞谍对谍,虽然各怀鬼胎,却照做不误,真是不可思
议!彰化县一对夫妻感情不好,老婆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竟故意挑逗老公与她做爱,事
后却向警方告老公性侵她;但老公也非省油的灯,被整过之后学乖,只要老婆再邀他爱爱
,他就偷录做爱时老婆的咸湿对话,换他反控老婆诬告,光盘中清楚听到“老公,挤多一
点(精液)!”“老公挤完了没?我要去医院,我要去彰基验了!”连检察官都觉得肉麻
,据此将她起诉。
多次控夫违保护令
起诉书指出,35岁林女与42岁赖男结婚8年多,婚后感情不睦,后来更因财产问题而愈吵
愈烈,因协议离婚也谈不成,林女去年8月向彰化地院声请保护令,法院裁定赖男不得对
林女有身体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为,有效期限10个月,此后,林女多次报警指赖男违反
保护令。
不起诉 夫起戒心
今年1月,林女挑逗赖男,2人发生性行为后,她就去医院验伤,再向警方报案告赖男“我
老公违反保护令,又对我强制性交”,最后,虽因事证不明确,彰化地检署做出不起诉处
分,但经此惨痛教训,赖男从此对林女的做爱邀约产生戒心,为求自保,也展开秘密行动
。
起诉书说,今年1月底,林女在住处又挑逗赖男和她做爱,事后她又跑去派出所告赖男强
制性交、违反保护令,这回赖男可是有备而来,警方传唤他,他马上拿出与林女上床时的
蒐证录音光盘,反控林女诬告。
录音为证 妻涉诬告
检察官开庭侦讯时,林女否认诬告,但检察官当庭播放光盘录音档,清楚听到她在做爱过
程中的咸湿对话,确认林女极尽挑逗之能事,且并无不愿与老公发生性行为,足证是她设
局取得迹证再验伤、告赖男,遂依诬告罪起诉林女。
※ 引述《seacore07 (....)》之铭言:
: 好像最近几年,台湾流行一股原本是合意性交,可是后来女生心情不爽,就告男生性侵的
: 风潮
: 很多女生告性侵后,经过检察官或法官审理,才发现根本是合意性交,
: 那些男生都差点变性侵犯,
: 但是那些女生好像都没有诬告罪之类的罪?
: 有乱告男生性侵,结果告的人(原告)都无罪的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