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19:58
〔本报讯〕食安问题连环爆,在经9次朝野协商,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食管法》修正案,
未来将对黑心厂商提高重惩,除最高7年有期徒刑外,得并科8000万元罚金,致人于死并
科罚金2亿元,法人最高可罚20亿元,而若业者不法所得超过罚金金额时,法官可酌量加
重罚金。
提高刑度与罚金 并可追讨不法所得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正案,未来将针对不肖食品业者全面提高刑
度与罚金。从5000万元提高到2亿元。而若商品危害到人体健康,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得并科8000万元罚金。
而若黑心商品致人于死则并科罚金2亿元、致人重伤并科1.5亿元,法人部分则可再10倍罚
,最高可达20亿元罚金。若不法所得超过罚金额度,法官还可酌量加重罚金。
新条文中也新增追缴不法利得的规定,并与罚金切割,凡违法添加、掺伪、假冒致人于死
者,最高可以开罚20亿元外,同时能追缴不法所得,不受“一罪不两罚”限制,盼借此吓
阻不肖厂商以身试法。
消费者赔偿 上限由3万提高到30万元
而消费者赔偿方面,将赔偿金额上限由3万元大幅提高到30万元。新《食管法》也明订,
行政院必须设立食安会报,由行政院长担任召集人,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也应设食品
安全会报,至少每3个月开会1次,定期追踪具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