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黑心食品商最多罚20亿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1月18日 下午4:26
(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8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
条文,明定食品业者违法添加、搀伪、假冒致人与死者,最高可罚新台币20亿元,且剥夺
不法利得,不受刑事罚限制。
日前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混油案中,法院判决罚金,导致较高额度行政罚锾遭撤
销,为避免事件重演,法务部主张删除法人罚金刑、司法院反对,食安修法协商一再卡关
。
经9次朝野协商达共识,大幅提高罚锾额度,且全面提高刑度与罚金,区分剥夺不法利得
与行政罚锾,避免小罚金排挤大罚锾。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不肖业者添加有毒、有害人体物质、搀伪或假冒、使用未经许可
添加物、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装有毒者,从现行处6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锾,改为6万
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且增订条文没入或追缴业者不法所得财产或其他利益,主管机关
有相当理由认为处分人移转财物给第三人者,得没入或追缴第三人利益。
刑责部分,三读修正通过条文将食品添加有毒物质、搀伪、未许可添加物、有毒食品容器
等犯罪行为人,从现行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800万以下罚金改为7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科8000万以下罚金,情节轻微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800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若
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若致人于死,
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2亿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5000万元以下罚金。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保留法人罚金刑,明定法人的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的代理人、受雇人
或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涉搀伪、假冒等罪,除处罚行为人,对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各
项10倍以下罚金,意即若致人于死者,最高可处20亿元罚金。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也增订,科罚金时,应审酌中华民国刑法规定,审酌犯罪行为人资力及
犯罪所得利益,如所得利益超过罚金最多额时,得于所得利益范围内酌量加重。
修法后,未来不肖厂商违法添加、搀伪假冒可处行政罚锾最高2亿元,犯罪行为人将依犯
罪情节被处有期徒刑,且并科最高2亿元罚金,法人则可科最高20亿元罚金,且法院裁处
罚金时可在厂商不法利得范围内加重罚金,黑心厂商的不法利得也会被没收、没入或追缴
。
不法利得部分,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犯罪所得财物或财产上利益,除应发还被害人,
不问属于犯罪行为人与否,没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应追征其价额或以其财产
抵偿,但善意第三人以相当对价取得者,不在此限。1031118
http://goo.gl/WkyWsi
有党证,重罚20元;没有党证,让你罚到脱裤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4-11-18 17:41:00党证附加效果 遇到自己人 可向上游厂商在求偿赚钱
作者: basketkdash 2014-11-18 17:41:00
楼下说说看你相信真的能罚到20亿吗?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4-11-18 17:42:00少几个0吧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4-11-18 17:42:00""""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bohun ( )
2014-11-18 17:42:00不修成上缴不法所得?
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14-11-18 17:43:00吃不死就没事啦! 大家可以回家啦!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1-18 17:43:00所以那其中10亿可以拿来让市长发奖金吗?
作者:
xyz2 (多想想是对的)
2014-11-18 17:44:00没钱给你罚,就剩烂命一条,有用吗?单位改成美金也一样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4-11-18 17:44:00举证反转的部分不修改 罚则定300亿也是假的
作者:
netsc (Stargate)
2014-11-18 17:45:00黑心食品不给他倒不给他关到死 罚个屁钱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4-11-18 17:46:00直接充公那家企业不是更好吗?反正商誉与健康早不能挽回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较猛)
2014-11-18 17:49:00这种大企业罚了他不缴政府能怎样? 看看远通WWWWW
作者:
DDDDDDD (七地菩萨富楼那)
2014-11-18 17:50:00应该要剁鸡鸡这样才会怕
作者: ZAPPP 2014-11-18 17:51:00
负责人全家剁了喂狗还差不多
作者:
c780412 (煌)
2014-11-18 17:51:00一半是厂商的一半是胜文的吗?
作者:
AWPER (awper)
2014-11-18 17:53:00还不是风头过了就没事了 干
作者: jsyunlin (云林蓝天 (MALE)) 2014-11-18 17:53:00
应该是最低罚20亿吧
作者:
abliou (愚者)
2014-11-18 17:55:00为什么这东西有上限?应该是订下限吧?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4-11-18 17:55:00台湾的恶法, 选出立法委员的台湾人都推了一把, 吃死活该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4-11-18 18:00:00政治献金吧!贱民们吃喷吧!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18 18:00:00简单说,没事.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4-11-18 18:01:00致死八成要咬下去的瞬间就死才算成立
作者: loveswim (我爱夏天) 2014-11-18 18:02:00
致人于死才会罚喔 其他罹癌.慢性病.任何症状 一律不罚?
作者:
bautz (The end)
2014-11-18 18:02:00吃黑心都是慢性病 怎么证明致人于死?明知且故意进油就该死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18 18:03:00立法院: 国民党多数. 谁选的,补刀到自己?
作者:
tai728 (生死有命)
2014-11-18 18:04:00D政策:如果20亿,一半10亿都归我的~~不要挑战我的决心
作者:
pftmax (无)
2014-11-18 18:04:00这是黑心护航法案吧?????? 财团利痿!
..................................
作者:
playerst (playerst)
2014-11-18 18:05:00立法没用阿 干! 每次罚最低有用逆
作者:
theowind (fredder)
2014-11-18 18:06:00说要罚到你怕,罚到你倒的那位可以解释一下吗
作者: nash610 2014-11-18 18:14:00
理发院要倒了没~
作者:
flowrew (梅莉)
2014-11-18 18:15:00干 20亿 就算赔全台人民 一人也才分到87块,把人民当白痴
作者: chaunen 2014-11-18 18:19:00
每次都马雷声大雨点小
作者:
otld (自闭的过动儿)
2014-11-18 18:21:00为什么都要设上限
作者:
dreamersin (radical_dreamers)
2014-11-18 18:27:00最低不改有何屁用,关系好有门神轻罚一下就没了
作者: mopigou (mopi) 2014-11-18 18:34:00
魏:那我说要捐30亿,不就亏了,省了十亿..
作者:
l2l (快乐的潜水夫)
2014-11-18 18:35:00顶新集团3000亿 罚20亿你罚个毛
作者: ogcman (笑谈人间) 2014-11-18 18:36:00
最"多" 真少 干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4-11-18 18:40:00有个屌用
作者:
rusa (rusa)
2014-11-18 18:42:00魏:好险30亿还没拿出来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11-18 18:44:00超烂的 现在就是没办法证明对健康危害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4-11-18 18:48:00顶新:给你慢慢罚啦 你知道政府早就借了我220亿吗 ㄏㄏㄏ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11-18 19:02:00
干你妈的喊价阿
作者: bobobug (小虫) 2014-11-18 19:19:00
烂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