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友拍“北捷波多野” 路人甲怒告

楼主: Aqqqa (Aqqqa)   2014-11-11 1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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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拍“北捷波多野” 路人甲怒告
2014年11月11日
【吴珮如╱台北报导】北市陈姓男子去年八月搭捷运时,见一名正妹貌似AV女优波多野
结衣,用手机拍下正妹照,请吴姓女友人po在台大Ptt表特(Beauty)版。不料,同时
入镜的萧姓女子经同事告知,上网发现自己在照片角落,还被乡民揶揄是“阿婆”,不满
被拍入镜,控告陈男和吴女妨害秘密和违反《个资法》,士林地检署昨不起诉两人。
本案昨经《苹果》即时报导后,自称是被拍摄的正妹杨姓女子来电表示:“没有人被说像
A片女优会开心吧,去年被po上网时很困扰,老公也很生气,已要求Ptt撤下照片。”
萧女、吴女和陈男则联系不上,不知其回应。
公开场合未违法
三十岁的陈男搭捷运淡水线通勤时,在车厢上遇见该名正妹,情不自禁拍下两张正妹照,
再由吴女以“北投捷运站OL波多野”为题,在表特版po文,请乡民寻找正妹身分。文章
一出,有乡民注意到照片左方一名坐着的女子(萧女)似乎正在看镜头,留言回应“那阿
婆在看你”,萧女不满被拍入镜,愤而控告拍照的陈男和po图文的吴女。
检方认为,捷运是公开场合,照片并未拍摄萧女隐私部位,不构成妨害秘密罪,po文没公
布萧女姓名、电话,未违反《个资法》。律师林俊峰指出,民众若在公开场合被拍摄po网
,只要能举证造成困扰或承受精神压力,可主张肖像权受侵害,求偿慰抚金。
公共场所摄影的法律界线
˙拍摄辣妹、正妹并po网分享
未故意拍裙底等隐私不涉刑责。但如无涉公共利益,未经许可会涉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可
要求下架、删除甚至求偿
˙楼梯间装监视器
只拍自家门口可以,但如拍楼梯间,须经住户同意,否则恐涉侵犯他人隐私,当事人可要
求排除侵害并求偿
˙po手机影像、监视器或行车记录器画面
如揭失序不法,事关公共利益不违法;若无关,当事人可主张肖像权等遭侵犯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作者: r30385 (天空蓝)   2013-11-11 11:47:00
(σ。▽。)σ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2014-11-11 11:48:00
BRT金城武报到!!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4-11-11 11:48:00
求图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1-11 11:49:00
打北捷0-0不就没事了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4-11-11 11:49:00
她越告我越想知道她长怎样耶XDDD
作者: JACKEYAAA (IVEN)   2014-11-11 11:49:00
猫空缆车太铉 荡过!!
作者: TllDA (踢打)   2014-11-11 11:50:00
嘘的不推文 没人知道你没看新闻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濑那,参上!)   2014-11-11 11:50:00
ya 以后可以正大光明拍路边的正妹了几个
作者: GOD5566GOD (o'_'o)   2014-11-11 11:51:00
表特版人气-1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1-11 11:51:00
个资法.....
作者: Evenpan (Even)   2014-11-11 11:53:00
被背景的路人告.......
作者: harkk2001 (大猪头祝妳幸福)   2014-11-11 11:55:00
作者: tyshowman (破骨头)   2014-11-11 11:56:00
乡民如果说是正妹肯定就不会告了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4-11-11 11:57:00
还会很爽真的在看欸 XDD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4-11-11 11:57:00
感谢h大分享 纯推不下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4-11-11 11:57:00
超慢的
作者: ccucwc (123)   2014-11-11 11:58:00
旁边的人要记得上马赛克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11 11:59:00
XDDDDDDDDDDDDDDDDDD很坏欸H大
作者: harkk2001 (大猪头祝妳幸福)   2014-11-11 12:00:00
楼上笑屁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11 12:00:00
Q_Q
作者: harkk2001 (大猪头祝妳幸福)   2014-11-11 12:02:00
还笑~~~
作者: isangxwbh (洋)   2014-11-11 12:03:00
不敢乱嘘文,怕被告
作者: x007 (叉胖的7号)   2014-11-11 12:04:00
....恩...... 难怪
作者: Bettymeimei (贝蒂有只小羊咩)   2014-11-11 12:07:00
其实不难看
作者: RockManX8 (洛克人X8)   2014-11-11 12:10:00
轻轨金城武报到
作者: cobras0321 (我是娜姐)   2014-11-11 12:12:00
我...算了别乱推
作者: askaa ((小布~))   2014-11-11 12:13:00
真的剥离心耶 这样就要告 XDDD
作者: pinksheep (revenge~)   2014-11-11 12:20:00
笑死我了 阿婆
作者: victor33   2014-11-11 12:22:00
不告的话我还真不知道
作者: Fangel (Fangel)   2014-11-11 12:27:00
推一下好了 这样就不会有宅宅乱拍阿婆了 XDD
作者: pkmu8426 (巴426)   2014-11-11 12:34:00
行车记录器表示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4-11-11 12:36:00
随便批评别人外貌其实很没口德=.= 觉得好笑的人是怎么了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4-11-11 12:51:00
推文被告应该 不过是告错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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