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南市一边一国连线 要求马政府立即释

楼主: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4-11-11 04:49:19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铭言:
: : 你说的没错
: : 台湾人记性真的很差
: : 这问题我在这板上论过好几次了
: : 但还是有人老调重谈
: : 实质影响力
: : 1.他是抄日本判决而来的 并不是前所未有的东西
: 所以法官可以抄中东法条判偷东西砍手喽
: 最好是可以这样当法官的
你没常识我不怪你
但希望下次别再问同样问题
法律
就是抄来抄去的
特别是我国的法律
抄日本 抄德国 抄美国
这三国是我国法律大宗
如果今天是援引其他国家的学说可能还有点奇怪
但援引日本学说你还说这种话???
请有个基本常识再发文吧
: : 2.林益世之所以被认定不具有实质影响力,是因为他收贿的证据只有到他当立委时期而已
: : 而立委时期法官认为民意代表不具有对公务机关的实质影响力
: : (顺带一提 总统对科学园区有"人事任命权" 这是法官认定有实质影响力的关键点)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4/202043.htm
: 判林益世没收贿 陈启祥被判行贿:难道我对空气行贿?
: 你永远无法解释这是三小状况 ╮( ̄_ ̄)╭
不是已经写的非常清楚了
法官只是不想把立委的关说行为定义成实质影响力的范围

法官并没有轻判林益世的意思
: : 3.林益世一审被判七年 这可一点都不轻
: : 这刑责很明显看出法官只是不想把民意代表的关说行为认定为有实质影响力
: : 从目前的判决看下来 是否担任行政职 似乎是个认定的标准
: 所以行政院只有三个人上班是在供三小呢.....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11 04:50:00
同一篇连发三次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4-11-11 04:50:00
常识? XD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1:00
我今天算看到下限了 抄法律是写成法律 请问"实质影响力" 的 "法律" 在哪?连抄都还没抄耶。 你说那是判决, 我说的也是判决啊。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4-11-11 04:52:00
判林益世的法官就直接表明完全不同意实质影响力了XD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2:00
台湾哪一条法律规定美日德的判决可以抄,中东的不行?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3:00
再来 我第二段连结你根本连看都没看 反驳的风马牛不相及不要来秀下限了 最近秀下限的人太多了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11 04:54:00
海边的控固力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4:00
是啊 我国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引美日德判决当学说,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4-11-11 04:55:00
台湾以成文法为依据的大陆法系居然可以参考他国判例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5:00
或是规定不能引中东判决当学说的, 你找来看一看嘛
作者: pkjkimo (kj)   2014-11-11 04:55:00
蓝蛆就是硬ㄠ贪污无罪~~根本就是共犯集团..
作者: askingts (请问)   2014-11-11 04:57:00
连三篇 你今日额度还剩2篇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4-11-11 04:57:00
乖 当民进党要求将实质影响力立法 国民党还反对咧反正就剩两年了 再两年支持你美梦的判决就要破碎了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4:59:00
日本人怎么判的干我们屁事 那美国罚黑心厂商罚成这样国民党政府怎么就不来个学说 把顶新直接罚到倒
作者: zhaomine801 (暴龙推事)   2014-11-11 05:00:00
看样子你应该也是法律人;我觉得你与其与非法律人卖
作者: memory2007 (回忆)   2014-11-11 05:00:00
很清楚明了 给推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5:01:00
在台湾就是前所未有啊 找本法学课本看有没有啊你补充解释的法条 完全可以自由心证 啧啧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ukfuture   2014-11-11 05:02:00
辛苦了 有一些摆明是在耍嘴皮子的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5:02:00
谁硬凹? 在台湾扯日本的判决, 难怪啦, 公使钱都能拿出来护航了, 拿个日本判决好像正常很多吼 XDDDD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11 05:04:00
实质影响力没法条,说好的对价关系还在海上
作者: l23l23 (喔)   2014-11-11 05:05:00
阿扁没罪阿扁黄金八年马英九下台 这议题在这版你要讨论啥
作者: TETZ (你今天宅了吗?)   2014-11-11 05:06:00
学说是学说 实务是实务 谢谢原po证明阿扁真的无罪跳针学说的不是你吗 怪我囉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11 05:10:00
其实看到这id..就....辛苦了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4-11-11 05:14:00
你还是先解释既然不是贿络 怎么陈会有行贿问题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4-11-11 05:14:00
推原PO态度
作者: askingts (请问)   2014-11-11 05:37:00
啥态度
作者: x60618 (红茶)   2014-11-11 05:39:00
可悲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4-11-11 05:47:00
没轻判 嗯 014那张笑开怀的照片还这贴切
作者: POWERSERIES (控诉社会不公)   2014-11-11 06:59:00
原po辛苦了,完全见识某些人的下限了
作者: snadkimo (视可不见,见可不念)   2014-11-11 08:43:00
法律是维持人性的,不是在学说 判例里绕圈圈就好
作者: herikocat (巴猫兔)   2014-11-11 08:59:00
你好 高知识份子
作者: GoGoGhost (鬼太郎)   2014-11-11 09:14:00
你说引用就引用??法院你家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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