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铭言:
: 为了救扁随便用不实谣言牺牲人民对司法的信赖真的很可耻
嗯, 该澄清的要澄清, 该导正的要导正,
不过没有办法改变一个事实,
就是当初对扁的指控千万条,
现在实际定罪的还是龙潭案,
而龙潭案的认定标准叫做“实质影响力”这个前所未有的东西。
那什么叫做实质影响力? 什么程度的实质影响力才算构成要件? 认定标准为何?
好, 你说总统当然对一个小小的管理局, 能够有影响力, 我认同,
但为什么林益世就不适用“实质影响力”了?
阿扁老婆的确各种收钱, 来者不拒, 我认为总统也不可以这样,
但是什么, 法律最重要的是公平, 你可以看看司法院跟法务部的标志长什么样。
所以什么, 说明了“实质影响力”不是一个有标准、
完全成为法官自由心证的判决准则。
这根本违反法治国的概念, 好吗,
尤其“实质影响力”甚至不是任何一个条文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