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GIVEME ()》之铭言:
: Q:政府电子公文传给民间是否需长官核准?正式流程为何?
: A:是。需由承办人签文呈长官(视公文内容由县长或局处首长)批核后发文。
这种电邮根本不是电子公文,正式电子公文也有专用收发系统网站,
不可能放在普通邮件寄给承办员。这类上级直接寄来的电子邮件,
都是直接要收件者去完成某件交办,我经常帮忙处理这类邮件来的交办,
很少说要呈长官批核后,通常是收好要求资料后,直接给收发带回或直接电邮寄回。
需要长官核准的公文,受文者一定是写整个机关,然后机关收发拿到后,
派发给适当的承办人员,然后才需由承办人签文呈长官批核后发文。
这篇电邮(我不认为这算正式电子公文)是在深夜八点多寄给蔡,
这时候长官们都下班了(县长更不用说,这时一定是跑行程),
当晚蔡就给资料表单到味全,是要怎么给长官批核啦?
要说上级知情,至少拿个便签或签呈
为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