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吕秋远律师:窃贼与防卫

楼主: d8888 (Don)   2014-10-29 18:46:39
根据新闻叙述,何姓屋主第一时间主观认为小偷有机会攻击孕妻,也可能持有武器,显示
何姓屋主第一时间应该非常惊慌。另外两者互相扭打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合理期待何姓屋
主有能力判断小偷(其实应该叫强盗)已经无法回手,能够冷静判断生命财产威胁已经解
除?
倘若答案是不行,想请教版上法律专家,何先生是否能成立过失?前文版友提到的“期待
可能性”,Google 起来好像也能套用在过失。能不能说:何姓屋主第一时间受到过度惊
吓,加上双方扭打时无法思考,依常理根本不能期待何姓屋主有冷静观察对方危险性是否
解除的注意能力,所以不成立过失而阻却违法?
吕律师举“恋爱税”的例子和本事件也有所不同。前面也有板友提到:“恋爱税”事件,
是情侣后来找到流氓,把流氓绑好再殴打,情侣其实有机会冷静的判断对方没有攻击能力
,这跟本案何姓屋主完全得靠在大受惊吓加上扭打当中的临时反应来判断根本不同。
每个人都有人权,小偷的命也是命。但小偷的命也是命,不代表何姓屋主在第一时间必然
有足够应变能力或是能冷静反应,个人不是学法出身。想请教能不能用这个理由去帮何姓
屋主,谢谢!
作者: embezzle (居家少年)   2014-10-29 18:50:00
堡垒原则直觉多了 台湾法律还在那边状况判断 路线选择
作者: MrDisgrace (粪箱ONE买うの?)   2014-10-29 18:52:00
记得要随时存盘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义 救台湾)   2014-10-29 18:52:00
没有防卫过当问题 结案
作者: embezzle (居家少年)   2014-10-29 18:52:00
S/L 大法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4-10-29 18:54:00
阿 就选A好了 众人:选A ?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10-29 19:00:00
小偷的命怎么会是命?那我奉公守法是白痴吗?
作者: sget (I have a dream)   2014-10-29 19:27:00
现行法律人民不满意不能改吗?台湾为什么不用改用堡垒原则?
作者: rockheart (优しい风 )   2014-10-29 19:55:00
这东西很简单,根本不需要战…在台湾就是这样,被入侵只能保命(求救或逃)。法律就是这样,所以律师就这样打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4-10-29 21:26:00
台湾的法律就是四处抄来的理想法啊 但民众的水准根本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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