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楼主: winchin (撼动宇宙的第一小步)   2014-10-27 16:32:57
就是因为一堆这样的 法匠
才会有许多光怪陆离的判决
"你扭他的手就可以让他把行窃的赃物留下来,那就不应该勒昏他"
话说,当你人身安全无虞的坐在家里上ptt时
当然可以讲得很理所当然
还理性思考咧
可是咧?在遇上犯罪场合时,那来的这么多时间给你衡量这么多?
小偷都直接朝你攻击过来了
你也不是透视眼,哪知道他身上有没有武器?
手上没拿不代表身上没有阿!!
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定生死
况且家里只有你一个男人可以与他拚搏
只要你倒了,老婆小孩就可能遭遇不测
这时候当然一定是想尽办法压制对方阿 让他无法动弹阿
不然还等他拿刀出来捅你?
前面有版友po另一个案例
小偷拿枪结果被屋主夺枪打死,屋主还被判刑
这也一样好笑
两个人在夺枪还要打手脚?
连警察都未必能打中了,你要一个民众只能打手脚就好?
一个小偷闯到家里来,还拿枪出来
你吓都吓死了,谁都一定是把他打到不能动为止阿
还在那里"不能勒昏他" "不能打头"咧
这些安全无虞的法官坐在那里嘴砲说:你应该要怎样怎样 不应该怎样怎样
根本是笑话!
怎么不自己亲身去遇看看,看你还能不能考虑这么多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简单来讲,就算是因为窃贼护赃而形成准强盗罪,也不会是考量你的防卫行为是否
: 过当的关键,因为无论是窃盗、抢夺、强盗都是财产法益而已。
: 如果今天屋主是因为要正当保护自己的财产法益,而侵害窃贼的生命法益。
: 就要来验证正当防卫的要件
: 紧急防卫情况存在、紧急防卫行为实施、出于防卫意思而为防卫行为
: 无论怎么验证,假如屋主就只是为了出于保护自己财产,
: 就对窃贼施以高侵害性的防卫行为,就很容易在客观上就会被认为显已逾越行
: 使正当防卫权所必要之程度而言,而构成防卫过当。
: 但如果这个例子,窃贼身上携带凶器的话,那此时屋主要防卫的就不是财产权了
: 而是生命权,屋主在客观上是要保护自己及老婆的身体、生命法益,对该现时拿着
: 凶器可能马上就要侵害自己的窃贼,以勒昏之方式作为手段防卫自己权利,
: 那当然要成立防卫过当机会就比较小。
: 有人说会说是紧急避难才有权衡法益轻重的问题,但忽略到法益的轻重影响的是
: 你可防卫行为实施的必要程度。
: 如果你扭他的手就可以让他把行窃的赃物留下来,那就不应该勒昏他,因为你的目的
: 是要防卫自己的财产,就应该用可以保护自己财产的必要程度为之。
: 所以关键就是在死亡的窃贼手上到底有没有拿着可以攻击人的凶器,如果没有
: 应该还是逃不了成立防卫过当,也就是可能以过失致死再减轻其刑办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4-10-27 16:33:00
跟废死一样啦 一堆键盘法官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4-10-27 16:34:00
法官:你是海军陆战队的吗
作者: Aenyie (键盘小妹)   2014-10-27 16:34:00
一人一信支持乡民报考司法官 改善我国司法环境!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4-10-27 16:34:00
台大的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10-27 16:35:00
觉得这种法律 比什么废死可恶10000倍
作者: pastor1982   2014-10-27 16:35:00
推,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一堆光怪陆离的判决就是一群纸上谈兵专放马后炮的法官自己脑补出来的结论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10-27 16:36:00
谁支持修法让民众能正当防卫 就给他投票就对了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4-10-27 16:36:00
说不过人就给人法匠大帽子再把你斗臭,情绪治国...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10-27 16:37:00
不止防卫啊 台湾各种法律都是在维护包庇犯罪者 变相当了犯罪者的帮凶
作者: MrDisgrace (粪箱ONE买うの?)   2014-10-27 16:37:00
法官不知道有打过手枪吗?检察官应该打过...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10-27 16:38:00
小偷进我家 要保护小偷的人身安全 很重要! 喂我吃地沟油别生气!你考虑过1罪不2罚 你想过味全人的生计吗?
作者: kingfly (王飞)   2014-10-27 16:41:00
依台湾法律 你一定要让他桶一刀或中一枪 才不会构成防卫过当
作者: relate   2014-10-27 16:42:00
因为是事情又不是发生在他家....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0-27 16:43:00
键盘法官、律师真多啊,啧 在键盘、纸上上讲话超大声
作者: samule (读老子的心得--深入浅出)   2014-10-27 16:44:00
台湾发官就只会念书啊~不经人事的雏一堆遇到闯空门的~有能力的当然打死就是~不然等被杀?等被奸?听过一堆在家遇偷不成反被抢~被奸~被杀的~太多了~等鸽子喔?要等他们来吃饲料吗?不然你在期待什么?反正在台湾有"悔意"就行了~记得要又哭 又跪 一定缓刑的
作者: death204 (我爱萝莉)   2014-10-27 17:36:00
台湾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加害人而存在不是?
作者: ddaiberta (JOE)   2014-10-27 18:32:00
推!而且强盗人渣180海陆170,在打之前根本不知道对方实力如何,当然全力打啦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10-27 19:26:00
当下当然会假设最坏状况 哪会知道他没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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