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案侦结 起诉负责人夫妇
苗栗检方侦办庆云公司涉嫌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今天侦查终结,对负责人夫妇陈庆云
(53岁)、邹淑芬(45岁)提起公诉。
苗栗地检署调查庆云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国98年12月至103年10月间,涉嫌以销售骨灰
罐变相从事多层次传销事业,在全国各地招揽不特定人加入,销售骨灰罐金额估计近新台
币80亿元,今天将公司实际负责人陈庆云及陈妻邹淑芬依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起诉。
检方查出,庆云股份有限公司运作模式及奖金制度是以骨灰罐为传销商品,要成为传销商
须缴交1000元入会费及购买至少1个售价4万6000元的骨灰罐,每买1个取得1个经营权,成
为小股东,每人最多拥有3个经营权成为大股东。
会员根据介绍件数可晋升“处经理”、“督导”、“总监”、“高级总监”等,并依规定
领取推荐、竞赛、组织、辅导、分红等奖金。
检方表示,庆云公司传销商以介绍他人参加为主要收入来源,而非以合理市价推广、销售
商品或服务为主,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8条规定。
检方查出,至今年10月止,庆云公司传销商达10万多人,其中不乏社会新鲜人、退役军人
受鼓吹而贷款购买高价骨灰罐,更有原住民老人为加入公司而变卖祖产或向金融机构借贷
。
检方表示,根据会员证述,为了加入庆云赚钱“只好筹钱买骨灰罐”,但买回家后毫无用
处,也不能转卖,有人用来插花、种花、装糖果,甚至拿来炖佛跳墙,令检调人员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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