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永不得捐血” 国内男同志遭歧视?!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10-18 22:30:58
※ 引述《brella (府城废文里里长)》之铭言:
: “永不得捐血”这句有没有违反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之虞?
: 捐血的权利应属于宪法第22条保障的范围,何不把这争点拉
: 高到宪法层级,诉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
: 反正大法官连性行为都可以扯到跟个人人格具有不可分离的
: 关系(司法院释字554)
: 也可以针对“猥亵物”分成硬蕊与软蕊(司法院释字617)
: 再多个到底男男被认定永久不得捐血到底有没有违宪,也没
: 差吧?
: 而且,无论释宪结论为违宪或无违宪,理由书及不同意见书
: 或协同意见书的内容,想必十分精采!
: 不过大概在申请程序就被打枪了,这么烫手的山芋,大法官
: 有勇气接吗?
你的司法见解很差
男男不能捐血是不是违宪 那得看接受捐血的机构是政府还是民间机构
如果是民间机构 他有规定的自由 你有不捐的自由
何来违宪
难道女厕不准男性使用 违宪吗??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4-10-18 22:36:00
对齁 上次在女厕被警察抓到应该这样回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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