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被杀时废死盟躲哪

楼主: SAgirl (莎莎)   2014-10-18 1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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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杀时废死盟躲哪(李殷财)
2014年10月18日
我年轻无知时倾向废死,当检察官后,看着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家属的痛彻心扉,开始怀
疑!侦办3名男子因为好玩,拿武士刀,到小吃店猛砍客人头部,等倒地后,又直刺心脏,
一刀毙命。同时,还有一件命案:凶嫌先在三栈派出所用长枪枪杀警员,再抢走警用手枪
,之后再拿手枪连开十枪击毙哨兵。2名死者都20岁左右,我看到2具尸体躺在解剖台上…
…开始意识到死刑的必要性。
小吃店杀人案的第三凶嫌在逃亡中,因车祸纠纷,就去医院把人拖出来活活打死,他杀了2
人;三栈案凶嫌也杀了2人。他们都背负2条人命,难道还要再给他机会?他出狱后,再杀
人呢?这一条命不就是放他出来的法官、检察官所杀吗?这不是危言耸听:戴文庆杀女司
机,被判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返家探亲时,又性侵2名女司机,杀掉其中一个。苗栗
有精神病患杀人出狱后,竟然在路上直接拿水果刀刺入老婆婆头部致死。我看到很多杀人
犯出狱后再杀人,废死联盟不是说杀人犯都可以教化吗?应该给他机会?请问谁给第二个
死者机会?
怕误判不能当理由
废死联盟主张废死理由:(一)死刑会误判;(二)死刑无法吓阻犯罪;(三)先进国家
都废死。但是:法院虽有判错的可能,但法官对于死刑案会特别小心,除非罪证确凿,恶
性重大,否则,不会轻易判死。因为有误判可能,就要废死。无期徒刑、十年徒刑也有误
判可能,对杀人犯,也不能判无期徒刑、十年吗?也要废除吗?
其次,我看到很多杀人犯上了法庭很怕死刑,怎么没有吓阻效果?如果死刑无法吓阻犯罪
要废除;那无期徒刑也无法吓阻犯罪,难道也要废除吗?最后,不是每个先进国家就废死
,废死也不等于先进国家。如果先进国家开放吸毒、滥交,我们就要跟着开放吗?
凭什么顺着15%民意
79%的人赞成死刑,15%反对,多数人赞成,法务部仍朝废死走。《宪法》及法律是人民
所定,为何多数民意不能维持“死刑”,凭什么顺着15%的民意,花纳税人钱去说服79%
的人说:“你们是野蛮人,我们应向这15%的人看齐。”但最近杀人案频传:郑捷连杀4人
、情杀、对男童割喉……,废死联盟怎么躲到头尾都不见人?
有人问两个问题,废死联盟一直装傻不回答:如果有人凶残地杀害你的至亲,你可以大声
说不要判他死刑吗?如果你做得到,那就继续废死!做不到,就不要践踏在死者家属伤口
高喊“废除死刑”!至于废死后,有人随机杀十人,被抓后呛声:出狱后,见一个杀一个
。没有死刑,怎么办?是英雄,就请具名回答,才能服众吧!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4-10-18 16:54:00
社论喔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4-10-18 16:55:00
圣洁的
作者: XieXie9527 (谢谢你9527)   2014-10-18 16:56:00
社论掰~不过写的好要给个推
作者: hsiehfat (Okami)   2014-10-18 16:57:00
这些问题他们都回答不出来,不会鸟他的
作者: PolyPa (路人)   2014-10-18 16:57:00
同意!!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10-18 16:59:00
怕手沾血腥就不要当法官 占著毛坑不拉屎 我都怀疑废死有派人努力考法官 玩无间道
作者: prog (感恩seafood)   2014-10-18 17:00:00
社论
作者: x0003 (镜子)   2014-10-18 17:01:00
虽然可能被删文 不过还是针对内容推一个
作者: darknight127 (松山a小蝙蝠<3)   2014-10-18 17:01:00
这是什么废文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义 救台湾)   2014-10-18 17:02:00
随机杀人之罪犯 再犯率特别高 法官注意一下 谢谢
作者: funnyface325 (吴大)   2014-10-18 17:03:00
明明就写的很好!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4-10-18 17:07:00
废文无误 这文要是乡民撰写就算了 这人的经历看一下吧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4-10-18 17:09:00
真正废死的不都说有人杀我家人也OK吗?反正就算他这样讲也不可能有人去杀她家人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10-18 17:12:00
圣洁的圣人不容怀疑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10-18 17:22:00
真心觉得不判死只会照成对司法不信任 逼着家属自行自行杀掉凶手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14-10-18 17:25:00
假道学+沽名钓誉=废死
作者: RIP5566   2014-10-18 17:27:00
费死:活下来的才有人权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4-10-18 17:34:00
废死:死人没人权,当然救活的人
作者: KobePikachu (KMT不倒台湾不会好)   2014-10-18 17:37:00
这篇被学者骂死了 这位检察官法律白念了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废物)   2014-10-18 18:01:00
最后一段有够废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10-18 18:15:00
宗次郎:我被欺负时,绯村你人在哪里?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4-10-18 18:36:00
学者如果是指台湾法界 那就别提了 台湾法界挺废死都要求要废死了 怎么可能会称赞这篇文章废死后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监狱管理问题 被判终身监禁等于拿到杀人执照 这种人在狱中会无法管理 反正老子都出不出去了 也没更可怕的刑罚可以对付了 我想干嘛就干嘛不爽再打伤打残几个牢友或管理者 甚至杀了都没差啊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断战斗)   2014-10-18 19:28:00
支持废死的人只是被被老外洗脑的教授洗脑的人支持废死的人本身就不具有死考能力洗脑他们的人,一种也不具有思考能力,另一种具有思考能力所以鼓吹废死争议,从而建构自己的派系,向国外争取资源,在国内垄断法律体系,与民间非营利组织,说穿也是为他们个人利益。
作者: okdhhurfy97 (魔术鱼)   2014-10-18 19:52:00
废死的,没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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