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着我的眼睛,对着我说:
: 妳不配,拥有和我同等的婚姻、孩子,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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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同性婚姻应享有法律上权利
但在收养孩子的部分 真的还存在非常严肃的问题有待解决
而这严肃问题的核心是什么 讲简单点就是“被收养孩子的意愿”
试想一对同性伴侣收养小孩
很早就必须跟小孩一同面对几个很严肃的事
对内
小孩必须面对自己是被“收养”的
小孩必须面对自己是被“同志”收养的
对外
小孩必须扛着外在的异样眼光和压力长大
关于被收养这件事
异性夫妻收养虽然一样会碰到
但大部分情形异性父母可以有所选择
去寻找一个适当的时机(心智成熟)再与小孩坦承沟通(甚或有些养父母选择不讲)
但同性伴侣往往没有这个选择权
孩子尚未心智成熟时(幼稚园 国小)就已经会意识到其他人的父母多是一男一女
而两男或两女是无法生出小孩的
所以他是被“同志”“收养”的事实很快就会浮出台面
被收养这件事已经很沈重了 再加上同志收养
这件事真的很难很难
再来严肃的问题就来了
法律上我们若给予同性伴侣有组织完整家庭的权利
但另一方面 被收养的小孩 其意愿该如何保障?
小孩子的内心是否能接受同志族群?
或小孩虽接受同志族群 但是否能接受同志作为自己的父母?
有些人天生就“不喜欢”同志了 更别说同志作为自己的父母
如果说“尊重每一个人的想法”是真理
那当我们用尽了爱跟理性跟小孩沟通
他还是不愿意接受“同志作为他的父母”时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他“不要同志作为自己的父母”的想法?
毕竟当初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把他摆进去这个同志家庭
是不是必须有一些事前机制或配套来处理这种情形?
而且更严肃的说
如果这个冲击已经对小孩内心产生负面的影响 又该怎么办?
再进一步
纵使小孩愿意接受同志作为他的父母
我们也必须考量到小孩是否有能力承受外在异样的眼光和压力
虽然我们都认知到歧视是一种不好的价值选择(应然面)
但看新闻就知道社会上存在着许多歧视同性恋的人(实然面)
台湾不是一个能让人自在作自己的地方
在家当个鲁宅或剩女 都还得常忍受着邻居、远亲的说三道四
你要跟我说这样的社会 会对同志家庭非常友善、包容、尊重
我真的没办法相信
如果连成年的同志伴侣都常常被这些压力压的喘不过气
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被同志收养的孩子们
都可以如此勇敢、坚强、理性
去坦然面对这些歧视和异样眼光
快快乐乐的成长
那当他真的承受不住的时候
有没有提供一个机制让他say no?
最后重申一次
如果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把小孩子摆入同性伴侣家庭
他如果内心就是百般不愿意同性伴侣作为自己的父母
或者是因为他被社会压力压的喘不过气 他不愿意再去面对这一些
请问当这些情况发生时
我们的法律事前可以做些什么?
事后又可以做些什么来补救?
如果我提出的疑问都没有答案
代表我们的社会真的还没完全准备好(法律面制度面、社会氛围)
就这样冒然以平等胜于一切的价值行事
会不会太为难这些孩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