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ng978 ()》之铭言:
帮分段这样应该比较好理解
第六条
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六款所称公开为公职候选人站台,指为公职候选人
站台或助讲之行为;但不包括公务人员之配偶或一亲等直系血亲为公职
候选人时,以眷属身分站台未助讲之情形。
所称公开为公职候选人游行,指为公职候选人带领游行或为游行活动具衔具名担任相关
职务。
所称公开为公职候选人拜票,指透过各种公开活动或具衔具名经由资讯传播
媒体,向特定或不特定人拜票之行为。
细项第六条算是对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六款里面的名词做解释
解释站台、游行、拜票这三个名词在这的定义
里面有说不包含配偶和一亲等直系血亲的也只有站台未助讲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