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宅王杀女友案 北检传“情敌”作证

楼主: KDSKY (猫茶)   2014-09-26 16:13:40
任何事情的代价都不该是生命,但我们应该去聊解生命因何逝去
个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探讨死者做了什么呢?
不是要检讨死者,而是恐怖情人之所以恐怖,在于你交往后甚至分手后才
知道他是恐怖情人,有时候甚至到他展现它恐怖的那一刻前你/妳都不会发现
他/她是恐怖情人。既然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恐怖情人,那有些点炸弹的举动还
是不要做吧...其实不懂为什么有些人为何要做这种让人误会的举动。
好吧就算不是恐怖情人,一般人如果跟已经分手的前男/女友去逛夜市,
对方又把你/妳带自己回房间,难免会有一种对方可能要跟我复合的感觉,然后
这时你/妳在对方房间发现用过的保险套,妳/你会是什么感觉?前男/女友答
应跟妳/你一起去日本旅游却不给牵手,感冒要妳/你送药却又扑灭妳/你希望
,会是什么感觉?
打个比方好了,在一条名为爱情的路上摆放著许多桶子,这些桶子有的里
  面有炸弹,有个里没枚炸弹,请问应该如平安通过这些桶子?答案很简单,不
  要点火就好啦,既然你不知道哪个桶子里面有炸弹,那就通通不要点,除非你
  遇到自动引爆的,那只能说很倒楣,但我相信不要点火可以避免很多危险。
这些点火的举动具现化为实际情况可能是:吴凤接鬼、劈腿、藕断丝连纠
  缠不清、把人当ATM、工具人等等。相信这些行为就对方不是恐怖情人也不
  能做。
今天凶手很可恶没错,但有谁注意到台大张男的前两任女友,交往时间远
  比死者长(五年与二年),却全身而退,何以交往半年的死者却可以引发张男
  如此大的杀机?无论张男是一时激愤或者预谋~何以死者已经要分手还跟张男
  同游日本?何以还要张男帮忙送药?K先生又是怎么回事?
又有谁去注意到嘉义县那个命案的死者其实已经另交男友,却还是跟前男
  友去逛夜市并把前男友带回租屋处,然后穿着轻便的在前男友前卸妆,而且显
  然未事先告知前男友她已经有新男友了。
  
恐怖情人之所以恐怖,在于你交往后甚至分手后才知道他是恐怖情人,有
  时候甚至到他展现它恐怖的那一刻前你/妳都不会发现他/她是恐怖情人 既然
  无法辨别谁是恐怖情人,那自身就不要去做点炸弹的行为,并非说做了上述行为
  恐怖情人就可以杀人,而是上述行为本来就不应该做,而且就很容易引爆炸弹不
  是吗?今天如果遇到自动引爆的炸弹就认了。但如果做了本来不该做的行为(吴
  凤接鬼、劈腿、藕断丝连纠缠不清、把人当ATM、工具人...),而引爆炸
  弹,那是否很无言呢?
  
因为吴凤接鬼、劈腿、藕断丝连纠缠不清、把人当ATM、工具人等行为就
  算对方是一般人都应该避免,更何况是无法辨识的恐怖情人呢。
相信很多人在平时遇到张男与嘉县命案的江男,是无法辨别出他们是恐怖情
  人的,尤其是张男,访问其周遭与过往相处的人,给予的多是较高度的正面评价 
  ,加上其前二任女友接全身而退,交往时日亦非短浅,更加的难以辨识其是否为
  恐怖情人。
谴责凶手并非不可,但我们更应该去了解如何做到最大程度的避免该类事情
  再度发生,一昧谴责凶手而不正视事情发生始末感觉有助将来的预防吗?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9-26 16:15:00
死者好可怜RIP 不可以检讨死者 死者为大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15:00
可以探讨阿, 问题是死者到底做了啥, 有明确证据?
作者: cuchiqqhh (惭愧的天使)   2014-09-26 16:15:00
要有证据吧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16:00
目前的都是出自男方说法 男方友人(等于男方说法)
作者: wfjh30205 (闪电泡芙)   2014-09-26 16:16:00
被当工具人 ATM 不会自己快逃吗??
作者: pop3110 (pop3110)   2014-09-26 16:16:00
推一楼 不可以检讨死者 死者为大 XDDDDDDDDDDDDDD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16:00
吊诡的点是开始有人说男方被妖魔化
作者: paleomort   2014-09-26 16:16:00
不是说跟前任在一起就会自残吗?并不是你说的没问题
作者: ynd (世态有如云变改)   2014-09-26 16:17:00
连市长好!!!!!!!
作者: padaa (大象)   2014-09-26 16:17:00
老实说 就算50万也比剥皮妹差吧 一堆人被干洗几百万连手都
作者: Spitfire168   2014-09-26 16:17:00
小孩:那些人好奇怪、下雨天还骑机车、为何不开车?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17:00
为何可以说女方是捞妹不能说男方心理变态?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18:00
光是举例前几任女友没事而这任有事,就很奇怪了
作者: cuchiqqhh (惭愧的天使)   2014-09-26 16:18:00
被当工具人或提款机可以分手啊= =
作者: onionsteven (.__ . )   2014-09-26 16:19:00
那说心理变态遇上捞魅可以吗?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19:00
你是认为“双方付出”都自认为在同一水平喔?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19:00
交过三任 前两任都是激烈分手 有闹自杀前科这一任也说要自杀阿, 结果是先杀掉对方....就明显暴力倾向 还会随经验升级暴力 直接杀人
作者: SRNOB (SRNOB)   2014-09-26 16:20:00
如果是劈腿人家 那只能说活该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20:00
在批评女生贪财的同时,怎么不问男生当初付钱时想法
作者: paleomort   2014-09-26 16:21:00
所以你这篇文还是有前提错误,前几任也出问题了不是吗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22:00
不过说预防也只是说说啦
作者: jbdada (Sean John)   2014-09-26 16:23:00
老话一句,是男人就不要计较!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23:00
夜店捡尸案到现在有少过吗? 没脑袋的一样没脑袋正常的女孩子本来就不会做出太夸张的事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4-09-26 16:24:00
什么样的分手值得被杀?可笑,快去治疗!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26 16:24:00
奚落亡者很有趣?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25:00
明明就男生“自认为”女生一定要嫁给自己才动杀机
作者: rocku112 (天地不仁)   2014-09-26 16:26:00
我只看到仇女废宅一直脑补又没証明,跟狗蕾差不多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26:00
目前资讯显示,女生有需要沦落到“男生杀他情有可原”的地步吗?
作者: spacealien (崩溃吧乡民)   2014-09-26 16:26:00
仇女宅
作者: jessicali (dr house真的太好看)   2014-09-26 16:27:00
一堆踏两船、花超过50万后分手也没被杀,何谓点炸弹?我是要嘘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28:00
算是高风险行为啦 避免做那些事也是保护自己没错
作者: wowowo60   2014-09-26 16:28:00
敢出来这样走跳 迟早都要还的 不论加害者还是受害者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26 16:29:00
这种幼稚的心得文好比"谁叫你穿的太清凉被强暴也是刚好"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30:00
迟早要还 叫她还钱不就好了 杀人理由在冠冕堂皇 都没用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26 16:30:00
嘲笑被害人也许能让你有优越感...但值得吗?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30:00
你要举例风险避免,问题是你怎么知道加害者的桶子有
作者: a150237 (文鸟der屁屁赞)   2014-09-26 16:31:00
问题是没有证据 只有变态杀人犯的证词 你要探讨啥(笑)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32:00
这才是客观 避免遇到也要知道那些举动不能做 不然就是白目死好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32:00
原po你看你这篇, 都有人说"白木死好"你这篇鼓舞了仇女宅, 花钱被杀是"刚好而已"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33:00
前两任不是都有闹到自残? 这次行凶之前受害者不是已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34:00
我们也都知道要孝顺父母,兄弟姊妹不孝我就可以杀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34:00
杀人合理化莫过于此, 什么是重点都不清楚ˋ
作者: a150237 (文鸟der屁屁赞)   2014-09-26 16:34:00
用凶手单方证词就能高潮 仇女宅真可爱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34:00
我觉得重点是在于证据还不够吧 要推论是可以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9-26 16:35:00
或许你用意不在此 但有一堆人就爱这味阿来加强自己立场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35:00
跟凶手母亲求助? 行凶时间又是如何? 看双载就吴凤接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35:00
了他,然后再跟大家说“要避免做出这些不孝的事情”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9-26 16:35:00
但不要讲得好像已经是既定事实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35:00
自己常去夜店 然害被捡 那怪谁 同理阿 不然 怎么避免 你说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36:00
鬼? 老实说期他案我不知道 但这一案光看行凶时间 要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37:00
依照这标准放在男女版跟结婚版,恐怖情人杀到手软了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37:00
说死者有点燃炸药 恕难认同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38:00
可以去看看前两任最后跟她是怎么切的 "不要再走进我的生命!"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38:00
儮儮大家 继续劈腿 多去做 夜路走多 会遇到鬼的 男的也是小心被剪掉 小鸡鸡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40:00
机车双载就在劈腿 我是回到民国60几年吗?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6:41:00
说劈腿还有贪财的,请问有很明显的证据吗?再者,那是道德层面的批判,因为“道德”而被杀是活在古代吗?
作者: david75610   2014-09-26 16:43:00
楼上,有人就是喜欢道德凌架法律,别太在意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44:00
杀人行为不对 但是总要讨论动机吧 不然 你说 何谓正常的两性交往 同性交往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44:00
要说死者有坐错的话 大概只有不够奸诈 不够虚予委蛇离开的动作不够断然雷霆吧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45:00
没有恐怖情人 是无动机 无差别杀人的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6:46:00
尊重对方人格的交往 也尊重自己的人格 不是吗?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6:49:00
女生是不够奸诈 笑话囉 不够尊重对方 要分手 也要尊重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4-09-26 16:57:00
END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4-09-26 17:00:00
对方尊不尊重自己跟“自己要不要尊重对方”没关系吧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4-09-26 17:09:00
女方也有很大的争议!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4-09-26 17:10:00
那之前有拒绝对方追求结果被人开车撞死的呢?做错什么?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7:10:00
交往不是互相的ㄇ 难道只有单方的尊重 付出ㄇ 摆明了 玩对方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4-09-26 17:11:00
而且光凭杀人犯的放话定女方的罪?杀人犯还说他原本要自杀咧,结果全刺在对方身上,自己倒是用刀背抹个几下
作者: antilibra   2014-09-26 17:14:00
拜托 早上上班前埋伏行凶 刀背砍自己还猥亵尸体的人的说词可以拿来定死者的罪喔? 说到底自己都没尊重自己的格 占有欲强到快变地盘行为的人的说词为啥要信到十足十? 自己回去看他的交往史 和 案发前的迹象 最好死者也破盘到活该被杀
作者: angelstephen (山风岚)   2014-09-26 17:24:00
反正男方就是输不起的鲁蛇不认识当事人就少猜了,你不知道鲁蛇多脆弱,以前的妹怎么安全闪人的鲁蛇心情只有原po懂
作者: drakon (南宫熿)   2014-09-26 17:29:00
都是THEY的错 带绳子都是为了自保自杀手册上面说要用刀背砍
作者: angelstephen (山风岚)   2014-09-26 17:31:00
同样是马执政,为什么有人55k,而你22k?职场路上很多筒子,都你自己挑的…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4-09-26 18:46:00
杀人犯也有人护航 难怪那么多人都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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