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rmansea (Norman)》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拿错安全帽 八岁模范生被送办
: 〔记者吴仁捷/新北报导〕8岁男童“小维”(化名)是学校的模范生,上月台风天他与
: 母亲外出,误拿邻车的同色、同款安全帽,虽然1小时内就主动归还,但失主坚持提告,
: 小维母亲跪求原谅,愿赔10倍金额仍不为所动,还表示“我要教乖(训)他们”,警方受
: 理后,虽研判小维涉案程度不高,但也只能将全案函送少年法庭审理;小维事后问妈妈“
: 我是好人,警察为什么说要捉我去少年法庭?”小小心灵大受影响。
键盘律师评述本案:
1.未满14岁之人之行为不罚。
2.原告需举证损失,但安全帽已归还,并无实际金额损失,难列认。
3.检察官必须举证男童有“意图为不法所有”之偷窃犯意。
4.就算开庭,法官会责付家长管束。END。
5.原告可以花个5-6万元请律师写状打官司,但可能最后拿不回500元,或更少。
6.浪费大家的生命与时间,浪费司法资源,让社会更充斥对立暴戾不信任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