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都更1坪换1坪 连柯各有主张

楼主: HD0621 (HD0621)   2014-08-23 23:34:06
什么一坪换一坪,你以为台湾人这么好打发吗
我家老旧公寓社区大楼 (户数约100~200户)
喊都更都喊快7~8年惹
一堆建设公司来开协调会说明会 更本没下文
一堆住户的吃相超难看...
例如:
1楼说1楼比较贵想1户换2户+2车位,还要再贴他钱
顶楼说 他有顶楼加盖 也想要1户换2户+2车位
另外一堆奇怪理由乱开条件的住户都有
不然他们就要抗争到底
结论就是
1坪换1坪对台湾人而言太少了拉
作者: infor (pty)   2014-08-23 23:36:00
这真的是事实
作者: darren8221 (鲶鱼)   2014-08-23 23:37:00
台湾人这样下去也没什么救了(摊手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3 23:39:00
一户是多大?..一坪换一坪和一户换两户不违背..顶楼有没有权状?.. 有权状的话争取权益也没错..自办都更本来就是住户自己联合起来想盖新房子..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8-23 23:40:00
我觉得连只是有人反应随便开支票 和夜市电子商务一样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3 23:40:00
人家住好好的干嘛拆来给邻居盖新房子赚钱?..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3 23:40:00
所以最好是放到烂 到时候让建商低价收购
作者: protoss666   2014-08-23 23:43:00
贪心的屋主没有极限 等地震来一起倒吧
作者: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14-08-23 23:43:00
自办都更也是麻烦一堆!根本就乔不拢!看看台北市一堆海砂屋!还不是一样死都不更新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3 23:44:00
有兴趣者请读读都更中“权利变换”相关规定
作者: bigmimic (支持渐冻人)   2014-08-23 23:46:00
顶加按照现行法规的确是要赔偿的!但要在某年以前的!一楼部分要鉴价!如果有商业效益!一点五倍是可能的!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3 23:48:00
都市更新的分回坪数正比于“更新前的房地价值”,若房地价值中,土地价值占大部分,房屋价值只占少部分,且加盖者的土地持份没有比较多(通常如此),那分回价值依规则来算也不会多太多了(往往要建商破格另外送坪数)
作者: timer (猫草买家请来信)   2014-08-23 23:57:00
楼上正解。玩都更,原土地持分及区位才是重点。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8-23 23:58:00
想请问 .. 一坪换一坪做得到吗?
作者: kenro   2014-08-23 23:58:00
顶楼有权状其实并没错 但可以选坪数更大些 没有变两户这种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2:00
一楼的价值本来就和楼上不一样.. 用坪数去算本来就有BUG一楼的每坪的价值比楼上多很多..好几倍都有可能..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2:00
一楼也要看哪种一楼...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3:00
如果1:1换到楼上本来就是剥楼下的皮给楼上赚..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3:00
而且每个人都想无限制的主张自己的房产价值的话那什么都不用谈了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4:00
督更之后多出来的坪数建商可以赚几亿?..如果你们家装潢付钱给装潢工人以后装潢工人还能把你们家切一些拿去卖..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5:00
不想被装潢公司拿走坪数,很简单,自己掏钱出来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5:00
你不会想讨价还价吗?.. 这不是所谓的无限制扩张..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0:05:00
楼下联合提告顶楼就好了 拆掉就没得拿翘了LOL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5:00
如果你的合约是不付钱给装潢公司,而用房地抵付的话...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6:00
可以先向银行贷款拿钱出来.. 用容积率新建的户数付钱..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6:00
不想掏钱又想装潢,你不拿东西出来抵,当公司是NGO?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7:00
有不少成功都更的建案住户都有赚钱也有分到钱..不是亏钱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7:00
可以啊,你可以去贷款什么的,但事实上操作难度就很高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7:00
都更分回坪数正比于更新前房地“价值”,而非房地“坪数”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8:00
本来自办都更就是政府眼中没有都更的必要的地方..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8:00
既然是“价值”,自然不是一楼1坪换楼上1坪的算法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8:00
当你自己出头来整合住户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人性的贪婪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9:00
很多集合式住宅,连盖个公用新雨遮都可以吵个一两年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9:00
一个系统的总和的价值会增加的情况下里面组员为何会赔钱?这是很简单的数学/物理问题..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10:00
老旧电梯公寓不肯缴电梯维护费的先定义什么叫"赔钱"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0:11:00
如果当地建商有插旗的话 会阻止居民自力都更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11:00
你家付钱给装潢公司装潢,所以你赔钱了?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8-24 00:17:00
那容积率多出来的坪数呢?..为什么有的都更会分给住户?有的都更都算建商的?..那些多出来的坪数卖掉以后给建商之后还有剩啊..该怎么分配?..政府有没有一个规则?..就跟分遗产一样..搞不定好歹也规范一个应继分..政府又做了什么?..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22:00
政府已订定相关规则啊,所以我才说请读都更“权利变换”规则中建商可分回的房地价值=工程费用+权利变换费用(含都更案的规划费用、原住户的租金补贴等)+贷款利息+税+管理费用(这部分请仔细看清楚)建商分得坪数只能抵付这些费用,其他多出坪数需分回原地主
作者: cvnn   2014-08-24 00:31:00
楼上 政府有规定 但漏洞也很多 所以大家洗洗睡 别想太多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1:07:00
楼上cvnn 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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