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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民中心卡拉OK得缴权利金 乡公所抗议
南投名间乡公所共有十九台卡拉OK机,平日放在里民中心供老人家唱歌娱乐,不料近日收
到县政府公文表示触犯智财权,要求乡公所必须先跟权利人团体签约后才可以公开播放。
要求收费的音乐权利人团体分别是社团法人台湾音乐著作权协会、社团法人台湾音乐著作
人联合总会,以及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每个团体依持有歌曲版权比例而异,分
别收取一千五到三千五百元不等的权利金,以年计算。
根据南投名间乡公所自行统计,如要继续使用卡拉OK机,每台每年必须缴交7035元,19台
就近13万4千元。一台可名间乡公所长陈聪鉴表示,卡拉OK机主要放在里民中心教老人唱
歌,公所不收分文,明明属于公益使用,为何还要收费,而且还是无限上纲以年计算?
不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李镁表示,音乐歌曲也是创作者的财产,公益使用不收费
只限偶尔使用,里民中心常态性活动已利用到著作权人的权益,虽是公益仍须付费,著作
权法中也以收取较低的价格,保障非营利性的使用。
民进党立委蔡煌瑯则表示,著作权法第65条明文规定“非营利教育目的,不构成著作财产
权之侵害。”里民活动明明是公益性质却被要求缴交权利金,显见法律对公益用途的界定
模糊,主张提案修法。
蔡煌瑯也说,现在乡镇的卡拉ok店都纷纷关闭,就是因为著作权法缴不起权利金。蔡煌瑯
表示,国家过分保护也会扼杀著作权人的生存空间,“没人要唱,你怎么生存”。
联合晚报╱记者李皇萱 即时报导 即时报导: 2014-08-19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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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不爽不要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