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底被一个女的426诈骗 50万元,现在地检署起诉了,
我问过嘉义好几个名律师,都说她名下没有财产没有必要跟她玩,
能和解赶快和解,
我是想说拿不回钱一回事,那至少让她关几个月也爽。
结果她跟刚开始工作不到十天的老板说,她要跟我同归于尽,她老板很紧张才通知我,
我相信她老板说的,因为那个426很歇斯底里,
她老板也说她不是普通的426,要我大好人生别跟她耗,
这也是各个律师都认为正确的选择,
各位乡民,难道遇到这种不要脸、不要命的我们就只能乖乖吞下去吗?
她在派出所也敢当着十几个警察面前恐吓我要剁掉我的阴茎,
拿太阳眼镜丢我还骂三字经,
在调解委员会也丢我钥匙串骂三字经,
已经被起诉的也有恐吓、伤害和公然侮辱,
结果竟然大家都叫我跟她和解,而且她没有钱,
有钱也甘愿缴易科罚金,一毛都不给我,甚至知道我家地址威胁要死在我家,
她现在的老板只愿意帮她出个2万8的小红包,
然后订下条款就是她以后不得再骚扰我,否则开除,
这种烂和解条件我要接受吗?
唉,想到以后统一后到处都是这种人,我真想死一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