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妻发生婚外情,去年被丈夫发现,要求“小王”赔偿50万元,不料错写金额为
“50元”,丈夫发现后要求更正遭拒,自己直接改成“50万元”提出告诉,小王则反控伪
造文书,检察官认为赔偿50元不合常理,对丈夫不起诉,依妨害家庭罪起诉人妻与小王。
苹果日报报导,26岁黄姓人妻学生时期结识同住桃园23岁庄姓男子并交往,3年前黄女嫁
给住台北的36岁胡姓男子,育有1名小孩,但黄女对庄男恋恋不忘,经常假借回娘家之名
,行偷吃之实,并到庄男住处发生性行为至少10次。
因黄女回娘家次数频繁,甚至丢下孩子不顾,丈夫查觉有异,去年11月,丈夫发现妻子手
机内有“要不要一起洗澡?”等暧昧讯息,一问之下,妻子坦承出轨。
黄女丈夫一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0万元,不料,黄女丈夫将50万元误写为“50元”,要
求庄男更正及支付,庄男不理,黄女丈夫自行更改正确求偿金额50万元,控告妻子与庄男
妨碍家庭,庄男则反告伪造文书,桃园地检署认定两人有染,依妨害家庭将两人提起公诉
,至于伪造文书部分认定,赔偿金额50元不合常理,对黄女丈夫不起诉。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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