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都搞不明白也很神奇的,看来台湾只要扯到蓝绿永远吵不完
整件事就是管道的核准 建造 和运营维护。三个环节各负其责。
核准有无违反法律,建造有无违法。箱涵和管道到底谁先谁后,维护责任到底在哪家
如果吴核准就要负责管道永久安全运营。那李化荣不付维修费就要中油终身负责也很合理。
签字核准的都要终身负责了,建造管道的中油不要吗
※ 引述《sexonly (QQQ)》之铭言:
: : 吴敦义:79年准中油埋管 无关荣化
: : 经济部次长杜紫军一场记者会,把气爆之火烧到自家门?民进党立委指控,若真要核准埋
: : 管的地方政府负责,那就是副总统吴敦义核准的。吴敦义昨亲上火线,强调当年是核准中
: : 油挖路而非荣化,这像一部车子若转手多年后发生车祸,难道要怪原车主?
: : 引发气爆的地下管线责任归属,中央地方互相卸责,民进党立委陈其迈出示公文,民国79
: : 年12月15日中油提出挖路申请,在一心路到三多路段埋设管线,施工期4个月,当时国民
: : 党官派市长的吴敦义,核准埋设李长荣化工这支管线。
: 针对这个个案来说
: 吴的责任并不大
: 整个故事大概如下 (有错请指正)
: 民国79年 中油申请埋管 吴敦义批准
: 民国83年 中油将管线转移给福聚
: 民国95年 荣化并购福聚
: 吴敦义当市长的时间是79~87年
: 他唯一能作的是阻止中油转移管线给福聚
: 后面的事就与他无关
: 如果跟中油一样照规矩检查 管路还算安全
: 主要问题就是当业者不自律时 并没有政府单位去进行检查
: 如果要说责任
: 最严重就是荣化 根本没有在检修管路 同时操作错误也是大问题
: 石化业者主管机关没有订定相关的规定 也要付一定的责任 (可能是经济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