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市社会局要求关爱之家全部人员筛检爱滋

楼主: Langmuir (duloxetine)   2014-07-22 19:24:13
※ 引述《genica ( )》之铭言:
: 台北市社会局要求台北市卫生局对于关爱之家文山妇幼部全体人员(无论大小)
: 都要强制接受筛检HIV。
: 因为担心群聚感染。
: 我的天啊,台北市社会局是白○吗?
: 关爱之家是在办妇幼杂交派对是吧,
: 群聚感染这个○痴的理由居然也好意思讲的出口。
: 2014才过了一半,
: 台北市社会局就汲汲营营的要挤进年度○脑机关第一名未免太有事了。
: 更有事的是,台北市卫生局到现在居然还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个要求,
: 应该可以跟随台北市社会局一起在2014年无○机关拿下不错的成绩。
: 终身学习时数不是给你们这些公务员拿来睡觉的好嘛。
: 外行的台北市社会局趁台湾做爱滋研究的大头们都在澳洲开国际爱滋病研讨会,
: 居然搞这种花招,真是丢了大脸。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4
第15条第4项
医事人员除因第11条第1项规定外,应经当事人同意及咨询程序,始得抽取当事人血液
进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检查。
第23条第1项
违反第11条第3项、...、第15条第1项及第4项、第十七条或拒绝第十六条规定之检查或
治疗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是要卫生局自罚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7-22 19:26:00
罚?官官相护没听过? 党证护体没听过?
作者: haoto (发饲料了)   2014-07-22 19:26: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主事者一定是吱吱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4-07-22 19:27:00
自己罚自己往往会变成查无不法蟹蟹煮掉,除非用其他办法闹大。
作者: glissando   2014-07-22 19:29:00
抓出一只爱滋甲 可以减低其它甲还有医护人员感染的危险不要套人权大帽子了。无辜的人的人权在哪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7-22 19:34:00
......是不是有人根本没搞清楚状况
作者: ttaa (章鱼马)   2014-07-22 19:36:00
很多人根本搞不懂不知道也不会想去知道关爱之家在干麻吧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4-07-22 19:37:00
里面的婴儿、志工不算无辜的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