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判10年确定 员林镇长吴宗宪入监
【联合报╱记者何炯荣/员林报导】
2014.07.19 02:31 am
彰化县员林镇长吴宗宪被控在任内办理光明街商圈等3项工程时,透过白手套向承包商收取
工程回扣共157万多元,法院依贪污罪判刑10年2个月,褫夺公权6年确定。昨天下午吴宗宪
到彰化地检署报到后发监服刑。
吴宗宪另涉“新东山排水浮圳路下游段西岸灾修工程”等9件工程回扣案,共收取1600万多
元,2010年间被台中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今年3月间台中高分院判刑20年,目前上诉最高
法院。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吴宗宪从2006年3月1日起至2010年5月间,担任第15
、16届员林镇长期间,在2008年间办理员林镇综合市场振兴营造为观光夜市规画设计劳务采
购案、“员林镇光明街商圈周边硬件建置工程,2009年间办理员林镇民权街等骑楼整平工程
,分别向承包商索取52万5000元、45万元、60万元的工程回扣;彰化检方指挥彰化调查站侦
办起诉。
上月间高等法院驳回吴宗宪的上诉,法院判刑10年2个月确定。吴宗宪昨在两名家人陪伴下
,向彰化地检署执行科报到。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8135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