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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爱走百里 仍难挽回女友心
2014年07月19日01:49
“她不要我!我失恋了!”林姓男子最近与女友闹分手,为了证明自己的爱,日前他竟从台
南白河走了近百公里到高雄湖内,却仍难以挽回女友的心,林男难过地跪倒在路边,痛哭失
声,幸好湖内分局员警巡逻经过发现,将他带回警局,警方发现他的颈部、手臂、脸部又红
又肿,几乎都快晒伤,研判他可能在大太阳下走了一整天,除了好言相劝,也赶紧通知台南
的家人把他带回。
湖内分局湖街派出所所长廖信尧10日晚间9时许巡逻时,在湖内区中山路、大湖路口发现一
名林姓男子(20岁,无业)跪倒在省公路旁,放声大哭,赶紧上前询问,才知道是为情所伤
。
警方发现,林男家住在台南市白河区,因为女友最近与他分手,为了证明自己的爱,竟然一
路走到高雄湖内,但女友仍不回头,才会难过的在路边哭泣,也因为长时间步行,林男从脸
部、手臂到后颈部,都被太阳晒得通红,几乎已经到了烫伤的程度,赶紧将他带回派出所休
息。
员警通知林男的家人到派出所,林父向警方表示,儿子最近好像失恋了,精神状况很不好,
情绪也不稳,前一天晚上从家里骑机车出门后,就失去联络,正在担心之际,就接到警方的
电话。
警方推估,从台南白河到高雄湖内最少有86公里,以一般成人每小时走6公里来算,林男至
少走超过10个小时,才会晒得这么严重。(陈宏瑞/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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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男的还能看阿 看看腐女们要不要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