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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洗澡遭烫伤 家属控医院卸责
【中央社╱台南12日电】
2014.07.12 12:18 pm
台南市一名叶姓女童出生后洗澡时,遭医院护士以热水烫伤,家属认为院方卸责,今天到
医院拉布条抗议,院方希望理性和解。
叶姓女童于今年5月19日晚间在台南市大安妇幼医院出生,40分钟后由黄姓护士洗澡时,
遭摄氏60度的热水烫伤;院内杨姓医师发现后以女婴疑患罕病“泡泡龙症”,开出转诊单
转送成大医院。经确诊为烫伤后,才接受适当治疗。家属认为院方有严重疏失,双方多次
调商后没有达成共识。
叶姓女童的父母亲、祖母等亲友一行数十人,上午到医院门口拉白布条、举牌及女婴被烫
伤的放大照片,大呼抗议口号;认为医院有疏失在先,后来把责任推给护士,又不愿意对
女婴后续的医疗照顾负责,要求院方出面说明白。
叶姓女童的妈妈表示,大安妇幼医院在事件发生后曾承诺会善尽女婴的后续医疗照顾责任
;但在女婴出院后,认为已恢复建康、不用植皮,只愿支付女婴的医疗费、车马费,其他
责任都推给黄姓护士。经协商后仍只愿赔偿新台币30万元,那以后若有并发症或烫伤留下
的疤痕等永久性伤害该怎么处理?
女童的妈妈表示,院方很多医师和工作人员都是为人父母者,希望他们能将心比心。多少
赔偿金都没有办法弭平对女童的伤害,也未向医院提出钜额索赔,现在争取的是要院方遵
守承诺,负起以后的医疗照顾责任。女童家属准备向医院提出告诉。
大安妇幼医院院长室专员胡妙吟表示,此件医疗纠纷是新进护理人员因经验不足出现的疏
失,院方已再三向家属及社会致歉,并尊重家属依法究责的权利,配合现行合法管道进行
调解。但家属至今未提出告诉,也拒绝经市府卫生局或调解委员会等管道调解。
胡妙吟指出,在院方与家属协调过程中,有家属代表曾提出3000万元赔偿,还对医师有
言语及肢体动作等恐吓行为;院方有诚意圆满解决此事,但希望家属能回归理性沟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