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收费员找这份工作的时候都愿意接受是‘约聘人员’(合约上都写一年一聘),
结果安安稳稳做了十几年,突然被告知要被电子收费取代了,发现工作不保后
收费员跳出来说我们是‘劳基法的孤儿’,我们收费员都做了十几年了,
怎么可能还是‘定期契约工’呢??
而现在主要问题如下
远通当初签合约的时候,也保证会全数安置收费员,除非收费员没有转置的意愿,
才发5个月的转职补偿金,但是光凭全数安置这一点就不太可能达到,
因为把收费员的工作经历写进履历是没有任何加分的,
在加上年纪以及学历都也比不过刚出社会的新鲜人,因此找工作本身就不容易,
而收费员原本收入35K~40K左右,但是回到民间企业找类似的工作(甚至更操的)
薪水可能连30K都不到!!! 这样的落差导致收费员对于自己未来生活不免会担心,
老实话收费员的目的绝对不是要转公务员,而是要求一份能薪水稳定并且有保障的工作,
但是远通旗下企业所提供的工作(如下列网址)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71&p=5203
门市人员 25K*14
餐饮人员 23K*13
收银员 25.3K*12
程式设计师 34K*14
这些就是远通有诚意的职缺,远远不及原来35K~40K的工作,就算五年内都保障薪水,
五年后呢? 毕竟是远通企业难保不会瞬间被砍成2开头的薪水或者直接被开除,
这样的工作待遇收费员都不能接受!! 简单来说就是未来没有保障
而现在讨论大家比较反感的国家安置
国道收费员并不是一开始就要求国家安置,
目前收费员自救会有提出多元安置的方案,
1.一样优先给远通安置,但是远通要提出有诚意的职缺!
2.或者远通先给60个月的补偿薪资给高公局,收费员可由远通安排工作或者自行找工作后
每个月再从高公局那边提领出薪资的差额。
例如:工作只有22K 每个月再由高公局提领13K补偿收费员。
3.若是上面的方案全都被否决掉,最后才是交由国家安置。
至于收费员的要求合不合理就看是用什么角度来看,
1.约聘制度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
2.当初远通签的合约里写得清清楚楚‘全数安置’,没那个屁股就不要签。
而从找工作的人来看
1.当初就是签的时候就是约聘人员,怎么现在又说是劳基法孤儿?
2.学历以及经历远不及新鲜人,找工作还要那么挑?
如果是新鲜人去开这样的条件不被骂翻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