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府管太多:三审须请律师“逼穷人弃权”

楼主: gjsjhang (台湾杉-Biang)   2014-07-05 08:46:19
政府管太多:三审须请律师“逼穷人弃权”(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5/35939156
【记者许淑惠╱综合报导】张姓男子因医疗纠纷提告要求医院赔偿,他无业名下无财产,
没钱打官司,向法院声请诉讼救助,盼暂时免缴裁判费、继续打官司,但法院以他未说明
为何无法工作,驳回他的声请,张不服提抗告到最高法院,却被要求须雇用律师才能抗告
,另名王姓民众也有类似情况,气骂就是没钱才要帮忙,政府这种规定实在不合理、管太
多。
王男先前控告苗栗县选举委员会而声请诉讼救助,希望暂时免缴裁判费被驳回,因而提起
抗告到三审,但法院回复,却要求他委任律师,或以具律师资格的关系人当代理人协助打
官司,才能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且须先缴纳1千元裁判费。
王男不满表示,“就是要申请诉讼救助了,哪里有钱请律师、缴交诉讼费用?”
另名王小姐则因纠纷与他人打官司,也准备上诉三审,她认为“我的案子并不难,自己也
有能力写状纸,却得花钱找律师,这简直如同变相逼我放弃三审诉讼的权利,管太多了。

除非本人是律师
律师徐承荫表示,《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六条之一规定,对于第二审判决上诉,上诉
人应委任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但上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师资格者,就不在此限。另
外,上诉人的配偶等亲属,若有律师资格,经法院认为适当者,可当诉讼代理人,即不须
委任律师,否则不论是上诉人或被上诉人,依此规定,只要是民事案件要上诉第三审,除
了不得上诉的案件以外,都得委任律师。
【司法院回应】
司法院民事厅厅长陈骏璧表示,第三审是法律审而非事实审,法律审的要件严格,所以有
必要须由具备法学素养及实务经验者,才能胜任,因此立法才会如此规定,有些民众或许
认为诉讼救助案件提抗告很简单,为何一定要委任律师?但那只是部分上诉案件的类型,
多数如选任临时管理人、停止执行等案件,法律构成要件很复杂。
三审非辩论事实
此外,若是上诉三审的案件需要言词辩论,已非针对事实辩论,而是针对法律要件,更需
要具专业法学素养。所以,当事人就案件应该稍做判断,衡量上诉必要性,也可避免浪费
司法资源。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7-05 08:47:00
打官司的结果就是给法院和律师赚钱而已,整个司法制度崩盘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07-05 08:48:00
就是要防堵这种半瓶水的人
作者: winghsu (大蒜绿狮)   2014-07-05 08:49:00
法律审不懂法律是能打逆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4-07-05 08:49:00
公诉律师? 好像很难请...y
作者: billyhwd (billy)   2014-07-05 08:50:00
就要防堵这种无所事事专找医生麻烦的人
作者: namdoogmi (一辈子的好人)   2014-07-05 08:50:00
不请律师,莫非是要一直以"上诉无理由"驳回判决嘛
作者: kutkin ( )   2014-07-05 08:51:00
打到三审,你没钱请律师真的洗洗睡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7-05 08:51:00
没钱不要去学人家打官司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07-05 08:51:00
就是有人以为懂中文,会翻法条,就什么皆可自己来
作者: qtgeorge ( ′▽`)=○# ( ̄#)3 ̄)   2014-07-05 08:52:00
法律审不请律师是在...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4-07-05 08:52:00
一千块不够本啦
作者: Everforest (Yue)   2014-07-05 08:53:00
这些人法律常识的缺乏 反而证明了这规定的重要性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05 08:53:00
快申请党证阿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07-05 08:53:00
给你自己写,再怎么掰,你也是写事实的层次,最高法院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07-05 08:53:00
本来就要请律师阿,不然一般民众是会懂法律喔-.-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4-07-05 08:53:00
刁民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4-07-05 08:54:00
就是有不停闹到医生受不了一直出庭干脆付钱打发。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07-05 08:54:00
不会再审查事实,它是法律审,这法律根本没问题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7-05 09:01:00
第三审书状是最难写的,只付五万块的律师费那种,也不必浪费钱了。有些很精实的事务所,还会请最高法院退下来的法官再看过书状再修订,所以律师费都不会便宜的。
作者: cuteclare (清儿)   2014-07-05 09:06:00
台湾的司法值得信任吗?
作者: xyz1981 (永远的反对党!!)   2014-07-05 09:10:00
找法扶很难吗?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07-05 09:12:00
在台湾 穷就是原罪 公平正义与之绝缘
作者: knives   2014-07-05 09:14:00
没办法,制定法律的不就是那些玩法律的人在制定的吗,叫你们穷人革命都不听,活该要被人玩到死
作者: BIGNOSER (精锐肥宅)   2014-07-05 09:14:00
一堆民众都觉得自己比律师懂法律就对了 连诉之声明和标的都乱写一通 在法庭上浪费大家时间 然后才挥欺负穷人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07-05 09:17:00
一般人:我的律师叫TIM 财团&富人:我的律师叫TEAM
作者: bhis (XXXS)   2014-07-05 09:18:00
法律审居然有一般人说他可以自己来?我看到时候还在那里等开庭
作者: c06072001 (斯斯)   2014-07-05 09:19:00
这制度是避免滥诉,哪是防穷人…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4-07-05 09:21:00
可能很多人不知到三审和一二审不同吧
作者: BIGNOSER (精锐肥宅)   2014-07-05 09:21:00
反正台湾人都觉得自己很会吵架就可以当律师 都以为律师念五到十年起跳的书 都比不上他们的社会经验就对了
作者: sonnight (甯)   2014-07-05 09:23:00
如果真的那么懂法律,就不会一,二审都败还要打三审了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4-07-05 09:26:00
第三审法律审基本上只是看第一二审的法条有没有用错也不会再去找证据或是改判决 顶多发回重审而已
作者: otld (自闭的过动儿)   2014-07-05 09:37:00
在台湾 穷就该死 法律是站在有钱人身边的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7-05 09:42:00
智障报导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4-07-05 09:44:00
防宋世杰条款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4-07-05 10:00:00
我就说台霉妓者是乱源嘛
作者: matto (码头)   2014-07-05 10:09:00
没钱没产又不工作又不懂法律 给你上诉到最高浪费司法资源喔
作者: ev331   2014-07-05 10:19:00
李熬不也自己打没钱就用没钱的打法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4-07-05 10:22:00
这篇新闻有够糟的
作者: kangbow (好无聊喔!!!)   2014-07-05 10:22:00
人总是不先自己想办法先怪东怪西~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07-05 10:26:00
台湾就一堆法盲 以为翻翻条文就可以自己当律师了
作者: widec (☑30cm)   2014-07-05 10:27:00
李敖自己打是因为他自己就是读法律的啊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7-05 10:27:00
烂新闻
作者: dsfrf (铜嘘哥)   2014-07-05 10:42:00
就是有这些鲷民...才会三审要律师阿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4-07-05 10:43:00
三审基本上不会改了吧 除非死刑之类的
作者: amberkola (行动代号:华尔奇可乐)   2014-07-05 10:46:00
第三审法律审 不请律师打个屁 没常识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4-07-05 10:47:00
可以请法扶阿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05 11:17:00
李敖哪是读法律的 以前没限制他才可以自己打 而且他也不是都打赢 他打输的就拼命在书里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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