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美最高法院:手机内容属公民隐私不得侵犯

楼主: Miralles (褰裳)   2014-06-29 14:21:26
1.媒体来源: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美最高法院裁定手机内容属公民隐私不得侵犯
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周三一致裁定,警方在逮捕人时,需要
有搜查证才能搜查被捕者的手机。这是数字时代隐私权的一次全面胜利。
虽然这个裁定将为每年1200万被逮捕的人提供保护,其中很多人只是犯了点小罪,
但是其影响可能会更广。这一裁定几乎肯定也适用于对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搜
查,裁定所依据的理由或许适用于对住所、公司的搜查,以及对协力厂商(比如电
话公司)保存的资讯的搜查。
“这是一个大胆的意见,”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法
学教授奥林‧S‧克尔(Orin S. Kerr)说。“它是电脑搜查案的第一个判例,它表
明我们进入了新的数字时代。不能再使用旧法则了。”
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代表最高法院书写了意见,
他敏锐地意识到手机在当代生活中的核心作用。他说,手机“在日常生活中如此地
普遍且不可少,以至于传说中的火星来客可能会做出结论,认为它们是人类身体结
构的一个重要部分”。
但是,他补充说,老的原则要求,手机的内容应受到保护,不属于常规搜查的范围
。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写道,美国大革命(American Revolution)背后的一个驱动力
就是对“通用搜查证”的反感,这种搜查证“允许英国军官用不受限制的搜查,在
人家里翻箱倒柜,寻找犯罪活动的证据”。
首席大法官还写道,“现代技术让个人能够将这些资讯握在手里这个事实,并不让
这些资讯变得不值得受到美国建国者为之奋斗而赢得的保护。”
政府在涉及警方使用新技术的案子中出人意料地接连失败。对周三的案子以及2012
年一起涉及GPS设备的案子来说,最高法院以前的判例都是支持政府的。“但是政
府在这两个案子上得到的票数为零,”克尔说。
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允许在逮捕人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搜查,他们说那样
做是出于保护警官的需要,并可以防止证据被毁。但是罗伯茨首席大法官说,在手
机的情况下,上述两个理由都没有多少意义。他写道,虽然员警或许可以检查手机
,看看上面是否带着刀片,“但是,当员警确保手机本身是安全的,并排除了任何
潜在的物体威胁之后,手机中的资料不能危及任何人。”
罗伯茨写道,证据可能会通过“远端擦除”被销毁,或通过加密程式隐藏起来的可
能性很小,仅仅是一种猜测,而且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警方可以关闭手机、取
下它的电池,或把它放在一个铝箔袋子里。
首席大法官写道,如果警方面临真正的“机不可失”的情况,他们可以根据宪法第
四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中关于“迫切需要的情况”那个单独条款,有权进行
搜查。罗伯茨说,在法律天平的另一边是包含于典型手机中的资料。他写道,90%
的美国人有手机,手机上包含了“几乎涉及人们生活各个方面的数位记录,从平凡
的琐事到亲密的隐私。”
他写道,“根据一项调查,有近四分之三的智能手机使用者报称,在大多数时间里
,他们与手机的距离不超过5英尺,有12%的被调查者承认,他们甚至会在淋浴时使
用手机。”他说,就联手机这个词本身也不够恰当。他写道,“它们可以很容易地
被称为相机、视频播放机、通讯录、日程表、答录机、图书馆、日记本、相册、电
视机、地图或报纸。”罗伯茨承认,这项裁定将增加执法的难度。
他写道,“智慧手机已成为帮助犯罪团伙成员协作和沟通的重要工具,它们能提供
与危险罪犯有关的有价值的定罪资讯。隐私是有代价的。”
不过其他技术也让警方能更容易地得到搜查证。首席大法官写道,用电子邮件和
iPad,警官有时能够在15分钟内拿到搜查证。美国司法部女发言人埃朗‧卡纳莱
(Ellen Canale)表示,司法部将与其执法部门合作,确保各执法机构全面遵守裁定。
虽然最高法院偶尔会受到对技术不够了解的指责,但是现年59岁的首席大法官罗伯
茨似乎完全熟悉智慧手机的功能。他写道,“普通智慧手机用户平均安装33个应用
,它们合起来能形成一个披露用户个人生活的蒙太奇。”
他说,有各种各样的应用,有“提供民主党新闻的、提供共和党新闻的”,还有针
对“酒瘾、毒瘾和赌搏瘾的“,有“分享祷告请求的”,还有“查询怀孕征状的”
。他补充道,来自这些应用的纪录“也许能无限期地存放在这些手机里”。他说,
还有更多的资讯也许可以通过云存储获得。
他写道,“在能上互联网的手机上,可以找到在互联网搜索和流览的历史,这会揭
示一个人的私人兴趣或担忧,比如搜索疾病的某些症状,加上经常上WebMD(美国
最大的医疗服务资讯网站)的纪录。手机上的资料还可以揭示一个人曾去过的地方
。保留一段历史的定位资讯是很多智慧手机的标准功能,这就可以重建一个人的行
动范围,具体到每分钟,不仅是这个人在城里的行动,也包括在某座建筑内的行动。”
最高法院在4月份曾听取了两个有关案子的辩论,但只做出一项裁定。
最高法院的裁定可能是非常技术性的。这个决定却十分直接了当。员警在逮捕人时
,想搜查手机必须怎么做?
“获得搜查证”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写道
3.新闻连结:
http://cn.nytimes.com/usa/20140627/c27scotus/
4.备注:
“警察国家的警察想搜查手机必须怎么做?”
“耳朵长茸”
发完文才发现前面有乡民已经转录自由时报转发的消息
希望转发纽时的原文不算OP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劣文"请注意")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4-06-29 14:22:00
保障 陈菊.mp4的隐私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9 14:22:00
反观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6-29 14:22:00
台湾警察超越美国法律 ㄟ?
作者: rupcj (不怕)   2014-06-29 14:23:00
蛆蛆:不管啦 欧美国家执法更凶啦 暴民就是该打啦 (地上扭)
作者: cunankimo (F5)   2014-06-29 14:25:00
美国政府自己都不遵守了 史诺登爆的料难道都是假的?想用这个来打脸 先请美国政府加油好吗?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4-06-29 14:28:00
最近才裁定的事 楼上看不懂?照这逻辑 你要不要拿以前黑奴的事来战现在美国不人道
作者: cunankimo (F5)   2014-06-29 14:31:00
照这样看台湾比美国进步多啦 美国民主两百多年了 结果上礼拜才超越台湾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6-29 14:33:00
斯诺登爆料的早就不只手机好吗 包含有线电话 别跟我说美国这
作者: cunankimo (F5)   2014-06-29 14:33:00
关塔那摩监狱有没有听过? 只要美国政府认为你是恐怖分子就可以不经审判把你关进去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6-29 14:34:00
周三才说电话属个人隐私....反正铃镜先扫一遍 扫不到或有需要再开票
作者: cunankimo (F5)   2014-06-29 14:35:00
为什么关塔那摩监狱要设在海外而不在美国本土?因为这样才可以不受美国司法监督 想关谁就关谁啊
作者: binYic (Yic)   2014-06-29 14:39:00
说得好听
作者: Anvec (乡民)   2014-06-29 15:06:00
前阵子有高中生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没收 被学长把卡片删光板众拍手叫好 现在换风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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