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个案子,如果去法院诉讼 北捷应该是完全一毛都不用赔
除非被害人家属可以举证
1.北捷事发前明知郑捷携带刀械,站务人员却不注意携带危险物品之人的行为。
2.北捷延误死伤者之救护时间,导致被害人之死亡结果。
扣掉上述两项因素以外,请问北捷在法律上有什么责任?
什么叫做 问题是在你们的车上出事,你们也会有责任啊!
那如果有一个人被别人杀死刚好是在你家骑楼发生,你也应该负责任赔偿吗?
今天还不就是冲著北捷有钱,就希望北捷可以多给一点钱给死者家属。
以我过去曾在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待过,事实上北捷这件责任险理赔根本一毛都不应该赔
为什么保险公司会理赔,还不是看在北捷是他们大客户的面子上才优赔的。
本件是大众捷运系统旅客运送责任保险,法律有规定他的保险条款
"大众捷运系统旅客运送责任保险条款标准"
第1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故意、过失或不可抗力而发生行车事故及其他事
故,致旅客死亡或身体受伤或财物毁损灭失,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保险
人对受害人或请求权人负赔偿之责。
第7条第二款
二、“行车事故”指被保险人所有、使用、管理专用动力车辆行驶于专用
路线,致有人受伤、死亡或财物损坏之事故。至“其他事故”则指因
火灾、水灾、挤压等事故所造成之死伤财损而言。
可见郑捷在捷运上杀人发生之事故,本来就不属于该保险的承保事故之范围
其实保险公司这四百万本来根本就没理由要赔的,而不就舆论压力才会有的结果。
还有,北捷另外给的慰助金160万,我有一个表哥在北捷公司当站长,他说依照
他们公司给予乘客慰助金的规定,就是最高160万。
本来不应赔的保险金400万也给了,北捷也给最高160万的慰助金了,
还要北捷给被害人什么呢?
其实北捷在法律上没有赔偿责任,它给被害人家属的其实全部只能叫做慰问或补偿,
根本也没赔偿的问题,台湾人有个很差劲的问题,就是爱用人死为大来吵赔钱的问题,
完全不讨论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跟应赔偿的计算问题。
你可以说这个北捷的人很没同理心,以我小时候干理赔的经验,确实不会像他这么白目
,但有时候被害人家属也真的很无理取闹,只能说要很有耐心的跟对方解释跟厘清
相关法律问题,或是帮对方想是否有无其他可以申请补助或补偿的管道,例如犯罪
被害人补偿基金or其他社会救助或保险补偿。
我以前有个案子,我去按照法律算就算他去法院最高他也只能拿190万,他却跟我
开价1500万,最后也是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说服家属也跟公司拜托才签了250万的赔偿。
所以我后来就不想干理赔了XD 还是在法院明刀明枪来打官司解决问题比较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