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买早餐,就在早餐店的中国时报上看到这则文字工作者的作文,相当喷饭。
http://tinyurl.com/o3n9jt7
中国时报的文字工作者林亦辰表示:
因为 1.以色列和我国并无邦交,
2.翁启惠有双重国籍,
3.翁启惠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所以翁启惠""显然""不是因为糖分子研究而获奖,而是出自昔年在美的贡献。
林亦辰表示:
以色列颁赠沃尔夫化学奖的对象,不是台湾科学家喔,而是“美国公民”翁启惠。
有没有中国时报的文字工作者会认为
“台湾公民”翁启惠不是科学家,只有“美国公民”翁启惠才是科学家的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