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英“台湾死刑报告” 吁限制死刑范围

楼主: Searle ( )   2014-06-05 21:26:18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721240.shtml
【联合晚报╱记者李皇萱╱即时报导】
2014.06.05 01:12 pm
英国死刑专案今日公布“台湾死刑报告”,检视台湾2009年签署两公约之
后,在人权保障上是否符合公约订定的原则。报告中指出台湾误解“公民与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对废除死刑的规定,该项条文虽未要求立即废除
死刑,但以废除死刑为终极目标,呼吁台湾不应以此为借口,应加速制定相
关国内法和执行标准,积极限制执行死刑的范围。
英国死刑专案执行长Saul Lehrfreud律师、台大法学院副教授张文贞、立法
委员尤美女、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以及废死联盟执行长林欣怡共同出席记
者会。
萨尔‧雷绍尔表示,台湾保留死刑并没有违反公约规定,但废除死刑仍然是
保障人员最终目标,不应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中对执行死
刑的限制,作为可延缓终止死刑的依据。另外,联合国1984年通过死刑犯的
权利保障措施中也明订,“不该对精神状况有问题的人求处死刑”,但台湾
法院通常没有对死刑犯进行精神鉴定,如何鉴定犯人精神状况对台湾是一大
挑战。另外,“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四项“受死刑宣告者,
有请求特赦或减刑的权利。”萨尔‧雷绍尔也呼吁,台湾必须提供公开透明
的程序。
“台湾死刑报告”共同作者张文贞则说,台湾除了误解公约对废除死刑的规
定,更大的问题是政府部门没有意识到需要立法规范、制定程序。以死刑犯
申请特赦为例,在台湾只有总统有这项权利,但目前法律规定没有要求总统
有义务在一定时间内回复,因此往往申请之后石沉大海,不知何时才能等到
回音,在这过程中可能执行死刑的命令突然下来了,死刑犯的权利没有得到
保障,严重违反公约规定。
张文贞强调,死刑犯的申诉和释宪申请、赦免请求,应该立即建立一套处理
机制,但台湾目前不只总统、就连犯人请求再次考量的机关:监察院和司法
院大法官,也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期待立法院能在未来几个会期推动修
法,大法官也能够过释宪确立死刑犯的人权保障。
有没有国际不承认台湾是个国家,却很爱干预的八卦?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4-06-05 21:26:00
英国研究不可信
作者: asazen (选错分歧)   2014-06-05 21:26:00
美国表示: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4-06-05 21:27:00
住海边?
作者: ATSEVEN   2014-06-05 21:27:00
英国给我闭嘴
作者: aa874125 (Mars)   2014-06-05 21:28:00
英国算老几?
作者: Sigama (亚赤真凌羽)   2014-06-05 21:28:00
先承认台湾是国家吧 白屌洋鬼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圆)   2014-06-05 21:28:00
问一下 台湾现在除了重大刑案类的 还有哪些可以判死刑?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6-05 21:28:00
特赦可以申请常态化那还特个屁
作者: sasori1027 (sasori1027)   2014-06-05 21:29:00
呼吁个屁
作者: superwell (大海之子)   2014-06-05 21:29:00
英国TMD给我闭嘴,不承认台湾是国家插什么手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6-05 21:30:00
不关注台湾犯罪问题只关心废死,自以为只有自己才文明
作者: whackup (伍陆钸儜莣)   2014-06-05 21:31:00
不会去和你的马及 美国说喔
作者: snoopy638 (= SuperSuckAve =)   2014-06-05 21:31:00
好啦 剩下全部签一签 以后就不会卢洨了
作者: people7   2014-06-05 21:32:00
哪个国家讲废话就把郑杰这种人丢过去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6-05 21:34:00
我要提醒一下吱吱们,DPP的立委有同台喔~要小心不要婊到妳们自己人喔~科科而且那个立委还支持同性恋婚姻喔~DPP立委的水准...科科~
作者: charliefan (charliefan)   2014-06-05 21:37:00
记得没错就马19签的不是?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6-05 21:40:00
先承认台湾是国家吧.不然请找祖国大哥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05 21:40:00
无聊 不然把死刑犯,强奸犯都送去英国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06-05 21:42:00
签归签,但急着与外国人要硬推废死的是哪一党的立委啊???
楼主: Searle ( )   2014-06-05 21:43:00
一人一信反对英国CCR
作者: braja5566 (不要打= =豆页彳艮痛)   2014-06-05 21:44:00
你谁
作者: liga504123 (崩溃博览会)   2014-06-05 22:02:00
觉得其实鞭刑比死刑有用 一枪毙命受刑人不痛不痒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4-06-05 22:14:00
死刑犯想死都不行,一点人权都没有!!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卖灯丝)   2014-06-05 22:20:00
请向中南海抗议
作者: kevin820308 (fdsfssdas)   2014-06-05 22:56:00
关英国屁事??是邦交国?不承认台湾还屁话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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