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高度重叠这个问题基本上无解,公共工程这个领域就是这样子,
国内符合评委资格的专业人士根本没几个,永远就是哪几个老面孔在轮流当。
回避条款用下去,不好意思,那就没人可以当了。
也因为这样,土木系教授几乎人人身上都有官司,当个评委就等著被告。
不过说到这点,我就很不爽。
上个月在台大法学院举办的都更修法座谈会,
我就在会议上提出同样的回避问题,有本事做都更评委的,国内根本没几个人,
到时候评委构成一定会高度重叠,不知道在座与谈人有何对策。
结果那个新北市的处长还是用很官腔的口吻回我:“我们一切会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相关回
避规定处理。”,你马芙丸啊,有回答跟没回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