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啊><...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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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律师业忧 自经区为中国律师来台铺路
〔自由时报记者吴柏轩/台北报导〕“我们非常担心中国律师进来,他们的伦理跟我们不
一样,台湾律师要保障人权,在中国可不一样。”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第六十条
开放外国律师事务所可来台申设;业界质疑,律师近年竞争激烈、案源减少,开放根本没
有道理,怀疑是否是为了要让中国律师来台执业先铺路。
法律市场萎缩 开放没道理
根据自经区条例,区内只开放建筑师、律师法人事务所组织,以及开放外籍三师(律师、
会计师、建筑师)来台以合伙或法人型态设立或参与投资,但不包括中国籍。
南国春秋法律事务所律师薛钦峰昨参加自经区座谈会,他直言,台湾本身律师业务已高度
竞争,且整体法律市场萎缩,虽然自经区只开放律师等法人组织,且宣称只限在自经区“
前店”执业,试问前店、后厂分得出来吗?
他忧心的说,在开放同文同种的中国律师来台,等同抢食台湾律师的市场,且律师行业有
伦理问题,每个国家对此标准都不一,非常担心中国律师透过自经区这“后门”进来台湾
,“台湾律师要保障人权,但在中国不一样。”
台要保障人权 中国不一样
薛钦峰说,自经区想让事务所“国际化、自由化”,但台湾法律服务的竞争优势与发展潜
力不明,且大型事务所早已具有国外连锁性质,不解为何还要大型化?法律工作不似工厂
可大量生产,是专为每个客户订制,而台湾面临的法律服务困境,应要从律师法、组织型
态通盘检讨,而非开放专区。
他分析,法律服务并无国界,台湾中大型法律事务所提供跨国法律服务也经验丰富,且律
师法第四十七条已开放外国法律事务所,在台湾亦已有开设十几间外国事务所。他质疑自
经区开放律师服务业的用意,就是为了中国律师来台开业预作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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