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反废死的观点到底是什么?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6 05:22:14
很多人情绪性的简化废死
我随便就想到一个废死的理由
假设某政治人物暗示某政党特务找人杀某政治人物
某黑道老大为了$接受某政党特务要暗杀某政治人物
黑道老大对小弟们说以后会好好照顾你们家人
派出一堆小弟杀人
小弟把人杀了
也被警察抓起来
如果判小弟死刑
小弟不敢供出背后指使的人就死光了
那根本等于湮灭证据
永远抓不到背后指使的黑道老大和某政党特务、某政治人物
然后开始出现
[新闻] 某党政高层夫人:罪不及妻孥
[新闻] 某政商名人夫人:罪不及家人
[新闻] 某圣 人:罪不及父母
也没人去调查黑道到底给家人多少$
※ 引述《xxx80076 (xxx80076)》之铭言:
: 这个议题再简单不过
: 所谓废死就是一群脑筋转不过来的人在喊的
: 症结并不在废不废死
: 但是坚决废死一定比坚决反废死不合社会安全为基础的逻辑
: 没错
: 死刑不能有效喝阻犯罪
: 但是可以将一个人永久与社会隔绝 避免他对社会造成伤害
: 枪决一个人 如果可以避免他往后对他人造成伤害(亡)
: 某些罪犯你让在继续在社会上与人共处
: 只是会造成其它的伤害(亡)
: 今天你救一个罪犯活了 却可能有其他人因此而死
: 还不能估算有几个 那么坚持罪犯的意义何在
: 废死是一个不负责任不成熟的说词和想法
: 今天有人因废死的政策而枉死 那么那些废死的人又要拿什么来赔
: 除非有其它方法可以将这些原本该判死的人用其它方法与社会隔绝
: 但这牵扯回来所谓犯罪者人权的问题
: 既然不能判死 那监禁、凌迟呢?照样有人会说这违反人权
: 却忘了所会社会规范本来就是维护大众的权利 保护社会大众
: 而不是某些特定人士
: 如果每个人都要讲求人权
: 骑车闯红灯的人可以说他赶时间 他有不被限制行车自由的人权
: 性侵犯也可以说他有生理需求 他有不被限制满足需求的人权
: 那法律这种强制规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已经失去他的原意
: 也可以不用制定法律了
: 根本再简单不过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5:23:00
这个例子从根源上说起 应是司法问题 而不是死刑的问题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24:00
不判死,一样会被做掉...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5:29:00
因噎废食 某党的犯罪黑数可是不容小觑的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30:00
你的例子是一些能只手遮天的人,正确隔离不太可能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5:31:00
说的好像一般情况抓得住一样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36:00
敢杀政治人物,马脚很难抓的,就像319,真相永远模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5:36:00
系统多少会有缺陷辣 看能弥补到什么程度至少我不觉得死刑废除与否能影响系统的公正性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38:00
所以每种政策都有利弊,没有完美...一个优秀的小弟,会自杀...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5:40:00
要搞这个 应该是啥认罪协商和什么污点证人保护之类的?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42:00
那来的特例,要执行任务的小弟会随便选??你太小你自己设定的人物了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5:45:00
欧 现在才看懂 所以废死的一个目的是增加调查的时间?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47:00
呵,我是不认为敢做这些事的人,计画这么拙劣拉
作者: berthier (天马行空)   2014-05-26 05:48:00
就在你所谓的正确隔离有效前,还有多少人要因你而枉死?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49:00
与其废死,不如先司法改革,比较有用吧呵,全部都主观认定就结案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05-26 05:52:00
阿扁好像至今都活得好好的喔XD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52:00
听你说的,台湾死刑这么快执行喔,我怎么都不知道
作者: berthier (天马行空)   2014-05-26 05:55:00
怎能拿无辜人的性命在测试你所谓的正确隔离?
作者: captainlee (Capt. Lee)   2014-05-26 05:56:00
忽然想到拉法叶案唯一事主已被释放唯一存活的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5:57:00
我不否认现在死刑是政府的ㄧ场秀,但这跟那些被判死的人是否该被判死没多大关系
作者: berthier (天马行空)   2014-05-26 05:58:00
你怎能欺骗自己,认为别人说你无辜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05-26 05:58:00
如果这样就更有趣了 你可列一下现在死刑犯 那个是小弟吗?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6:00:00
好吧,既然这么爱用主观认定,也就没必要继续沟通了这大概也是废死很难在台湾取得共识的原因吧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05-26 06:01:00
怕被抓走 凌晨六点 出去作些运动吧= =
作者: axbx1524   2014-05-26 06:02:00
因为其他人的想法都是主观认定
作者: berthier (天马行空)   2014-05-26 06:07:00
对阿,只有我最客观惹,以后不准再提废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07:00
照你的逻辑 你是不信任司法 所以小弟才会被判死刑从而被神速处死 因此死刑该废除 你这样应该是要去弄好司法 而并不是要去废除死刑这是由于只要没有错误的司法 就能公平审判每个罪人也就不存在只有小弟被处死刑的问题了我这样讲你能明白你逻辑上的谬误吗?由统计来说 你说死刑会影响到冤案然而死刑到冤案之中应该有个中介变项 叫做司法所以真正影响冤案的应该是司法 而非死刑我也讲得很清楚了 只要司法没有问题 自然部会有翻供的状态你的例子只是案子未结案就直接死刑 也一样非司法常常态一样是司法的问题 懂吗?好高的素质 我条理分明跟你讲清楚 你就说我跳针 伟哉~
作者: amokk76267 (三重麦克杜汉)   2014-05-26 06:13:00
被害者跟蓝军关系好 罪不及家人被害者跟绿军关系好 _______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14:00
司法不会有颜色的分别 如果司法有颜色 那就是司法出问题这不是死刑的问题 是司法 懂吗?从根本上 我觉得只是你搞不清楚司法是怎样运作的案子都没厘清就直接死刑 我看这是在中国才会有的状态
作者: amokk76267 (三重麦克杜汉)   2014-05-26 06:15:00
所以台湾的司法出了问题 可以这样说吗 某些案子来看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17:00
我想你根本不懂司法是怎样搞正常的司法程序 如果背后可能有教唆的情况 不会马上行刑有你这种时间不构厘清问题就直接行刑 那是死刑的问题吗?很显然,不是。你当律师是死人?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19:00
案子都没厘清就直接死刑 政治力介入 其实台湾应也快要发生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21:00
杜氏兄弟 问题也是在司法 你都举例子了 难道你自己没看?难道你觉得这个案子是因为有死刑才有争议的吗?还是你觉得这个案子是因为证据有问题 司法判决出问题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6:22:00
简单来说 在社会和犯人想法改变之前 应该给他们时间\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22:00
才有争议? 就跟你说问题是在司法 不是在死刑你先让江国庆秽土转生再来跟我说死刑啦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23:00
@GalLe5566 你在立论这个议题的时候 忘记剥夺生命权的永久性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24:00
r又跟你说这些案子出问题的全都是司法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24:00
(摊) 我都看不出到底是不是反串的了 给力哥好耐性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25:00
好啦说错了 不是永久性而已 是永久不可回复性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25:00
自由刑没有不可恢复性?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25:00
你司法的问题不解决 光解决死刑 就只会变成一堆冤狱的被关到死而已 这样问题还在 司法一样不正义 你爽了吗?
作者: mindd (Snail Slow)   2014-05-26 06:25:00
死了要怎么厘清,然后你都在相信司法那边绕很不符合现况喔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27:00
@antilibra 法界一般认为生命权大于人身自由权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6 06:27:00
司法一直有问题 就没有平反的一天啦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6 06:27:00
其实好像越重的罪会查的越仔细? 至少花费会更多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28:00
XXDDD 人家再说你归因错误啦 天才 一个说东 一个说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28:00
@GalLe5566 可以请你列一个完美的司法系统 使民相信不会误判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29:00
西 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搞不懂别人在说啥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29:00
你的法治思维是 从法为主还是从民为主?从法为主的法治思维是北韩教的阿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30:00
你没发现逻辑矛盾吗? 死刑具不可恢复性==>废死自由刑具有不可恢复性==>?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31:00
生命权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具有最高的人格价值。一切权利的行使都是以个人生命的存在为前提。你没有生命哪来行使人身自由的权利?连争取诉求都做不到了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33:00
一个死刑判决你以为需要判多久?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34:00
http://ppt.cc/oWxz WIKI列表查一下阿 近期最短一年三个月
作者: mindd (Snail Slow)   2014-05-26 06:35:00
5566主观认定让我有点无奈,要马司法完美,不然就是很黑暗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36:00
你看台湾排死刑顺序怎么排的?按照判决确定日排的吗?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36:00
那为何要放任显而易见会对其他人最高人格价值侵害的人有
作者: mindd (Snail Slow)   2014-05-26 06:36:00
犯人必死无疑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38:00
所以勒 眼下废死不会有假释可能?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38:00
硬要你接受其中一项选择,而必定造成民间支持反对的争论声浪谁得利?政府得利阿,因为他们应负的责任焦点被大家模糊掉了制造问题让公民们吵个没完就好了,谁要管服贸自经区课纲微调阿你是看到我们现在台湾政府眼下废死了吗...他们提的是诉求,政府听的进去就要做SWOT配套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40:00
所以我就不懂废死干吗推的那么用力 不如先推动配套的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40:00
听不进去的GG,我们只能说政府霸占人民的生命权
作者: mindd (Snail Slow)   2014-05-26 06:43:00
会说放出来危害的言论真多,下ㄧ篇回文也是..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43:00
台湾的司法结构性问题会因为找战犯就解决了吗?不会麻你要解决问题 是要往上找原因 不是往下找解决表面问题的方式往下找原因方式可以堵住某些人的嘴 可是堵不住悲剧的重演
作者: antilibra   2014-05-26 06:45:00
我没差啊 我也没打算就死刑制度去推动任何改变
作者: memy (440nm的逆光飛行)   2014-05-26 06:46:00
好啦累了吃早餐 希望一觉醒来台湾更民主更有思维辩证能力你想清楚阿,不做任何改变,政府就能继续丢生命烟雾弹了想一下为什么美国可以通过宪法第二修正案让民众能持有枪 而美国的人民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因为在各种机制全部失灵的时候 人民只剩枪来保护自己生命权了民主的观念前提绝对高于法治 以民为主的法治 不是以法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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