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英照直指“宪法向左 政策往右”
【联合报╱记者陈洛薇/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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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联合报提供
修宪声浪再起,司法院前院长、中原大学讲座教授赖英照以“认真看待宪法”为题撰文投
书本报表示,宪法标举均富社会,而“经济国际化,贸易自由化”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
基本政策。本质上,这是资本主义的体制,凸显“宪法向左,政策往右”的落差。他呼吁
主政者应努力缩短贫富差距,消除“多而不均,富而不安”的疑虑,才能打造“青年住得
起的台湾”。
近来朝野对修宪的讨论聚焦于立委席次、内阁制或总统制,赖英照关注经济面。他表示,
宪法的本文有关“国民经济”政策占了十条,但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发挥根本大法的作用
。
他举例,宪法明定“公营原则、民营例外”的基本政策,目的在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
资本。实际却是公营日渐消减,民营大幅成长,局势全面翻转。
土地政策方面,赖英照说,宪法精神是涨价归公,但民国六十一年十一月以后,土地增值
税的税率就不再是百分之一百。此外,以每年一次的公告土地现值做为课税基础,年初买
地,年尾卖地,获利丰厚,因为公告土地现值并未调整,所有的增值利益都不用课税。这
种情形,也不符合宪法意旨。
宪法也明定“国家应普设平民金融机构,以救济失业”。但信用合作社纷纷改为商业银行
。股份制的金控公司已成为金融业的主流,公司的目的是为营利,而不是协助失业的人创
业。
赖英照表示,孙中山先生对于私人资本的勃兴,曾表达深切的忧虑,宪法主稿人张君劢也
曾提出警告,法国经济学者皮克提说,“未受节制的私人资本拉大贫富差距”;这些观点
更可以为宪法节制资本的国策,提供坚实的注脚。
他表示,经过六十多年的演变,国民经济条款的技术层面(例如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虽
有不合时宜之处,必须修宪解决。但宪法所标举的均富社会,是制宪的核心价值,也是全
民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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