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4:58:54你们废死 为了什么废死??
如果今天已经有罪证确凿的现行犯
为什么不能判死??
我知道你们废死的原因前提是 可能会有司法漏洞 造成冤案而判死
但追根究底 应该是要检讨司法上的体制跟改革 避免冤案发生
而不是一昧的废死
当然 我知道杜氏兄弟事件让你们更有信心走废死这条路
但其他已经泯灭人性的重大要犯呢???
你们废死团体却还有一群人在跳针
"判死刑难道就能挽回什么吗?"
"判死刑难道被害者就会复活吗?"
那我问你们 世界上有哪个国家废死之后
犯罪率急速下降 成为乌托邦的??
你们怎么不实际去挪威走走
问问当地民众 他们对挪威杀人魔没被判死
还能住在像饭店一样的监狱 他们是什么感觉??
你们怎么不去东京走走 问问当地民众
当初沙林毒气案 对麻原彰晃判死刑是公道还是不公道???
你们不是很爱拿外国作借镜吗?你们可以去问啊??
死刑的存废 不是你们可以决定
当然也不是我们这些支持死刑的人可以决定的
但你们可不可以多元的接受跟你们不同的声音
或是拿出你们从未使用过的同理心
而不是为反而反 一直跳针
作者:
fbi0072004 (征水龙使UID 271651536)
2014-05-23 14:59:00他们听不进去的啦 等等他们会来嘘你这篇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4-05-23 14:59:00放下你赛亚人王子的高傲
作者: kkjjrtlym 2014-05-23 15:00:00
等等就放大决说死刑无法解决问题惹
作者:
chrisjay (克克克里斯)
2014-05-23 15:00:00就没有杀人魔要找他们试试吗
作者:
blackyw (函杀摄影)
2014-05-23 15:01:00林飞帆出来面对
作者: SNLee (宁静星辰) 2014-05-23 15:02:00
我觉得真正有资格执行或废除死刑的只有受害人家属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5-23 15:02:00他们会改跳针国家公权力不能杀人 你已为只有一招阿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4-05-23 15:02:00他们听不见去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03:00红明显啦 我觉得你也没有了解废死论点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03:00第一段论述高度不足,死刑除了冤案 主要是是否人们有权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5-23 15:03:00废死随便起手式就三招 公权力不能用来杀人 死刑无法吓阻犯罪冤案无法回复生命 你一次要解三掌才行啦
作者: joecho 2014-05-23 15:04:00
司法改革前 冤狱有可能时 先停止执行不可回复的死刑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04:00杀人的权力让渡给政府,人们是否有权杀人?以及政府的公权力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04:00有人说废死没有配套 说真的我也不见主张死刑的有配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05:00说要使司法体系严明 你真的有组什么团去推动吗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05:00是否会过度扩张,导政府公权力滥用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5-23 15:05:00
废死就是对任何死刑犯都不该处死刑 很难理解吗?
作者:
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
2014-05-23 15:05:00推这篇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06:00为避免上述发生的可能,而人们对于犯罪者最重要的要求就是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5-23 15:06:00
包括陈进兴 陈金火 甚至郑捷 都不可以处死刑 要我怎么不嘘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07:00永不出现在生活圈,那么永远监禁就足够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07:00uncle~~ 放下你的高傲~~ (心)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08:00没有死刑并非等于没有刑罚 没有因噎废食的问题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08:00废死刑避免冤案枉死 但冤案的人还是冤案啊 又没沉冤得雪...
我爱死刑死刑爱我、杀错人算什么~死刑不会废,民意太强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08:00我们都可以靠选举 选出总统 来决定整个国家人民的未来生活走向 却不能把死刑犯的处罚权力交给国家执行???那这国家就已经变成人治而非法治了!!
作者:
Luwan (贝特曼)
2014-05-23 15:09:00这种罪证确凿的事情? 还需要讨论?
以经济论,国家每年要编多少预算养这些废物,死刑犯不赶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09:00这么重经济 先去把国民党党产讨回来如何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10:00问题在于你有没有杀人的权力? 如果没有 你让渡什么给国家?
作者:
Luwan (贝特曼)
2014-05-23 15:10:00难道犯下这种令人发指,还需要得到赦免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0:00有刑罚 怎么会是赦免?
作者:
sasadog (派派我老婆)
2014-05-23 15:10:00监狱人多的原因不在于死囚吧= =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1:00废死就觉得所以死刑犯都是冤枉的啊!不然罪证确凿的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11:00大家也没有囚禁人的权力啊.. 所以也不能让渡给国家?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11:00么意见 只是跟你说你对废死理论与高度了解不够
作者: KNVSEOC (佛利沙的"SA") 2014-05-23 15:11:00
被杀的也枉死啊! 这不就是变相鼓励杀人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2:00除了死刑有啥办法防止他再干坏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2:00被害人当然是枉死啊 这不是废话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3:00干过坏事的不见会再干坏事 重刑犯不等于高再犯率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3:00别说终身监禁喔,跟本没地方放
作者: www2967 (www) 2014-05-23 15:13:00
你会被这版的废死团体 嘘 先补血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13:00死刑无法遏阻杀人 没有死刑还不是一样无法遏阻 笑亏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13:00这边就要向下讨论到 囚人的可逆与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4:00每个成年人都可以犯下重罪 我们原本就是在赌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3 15:14:00那你回答一下杜氏兄弟案阿,老天保佑他们最好不是无辜的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4:00至少可以不要让同一人继续杀人= =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5:00再犯率高的通常是强奸犯这类极需矫治的罪犯
某楼没看到这句?但其他已经泯灭人性的重大要犯呢???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15:00杀人犯:没有死刑 多杀几个人我也不会死 干嘛不多杀点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15:00杀人的权力是主观的!!那我问你 郑捷有没有杀人的权力??他不但有 而且还作了!!作的轰轰烈烈 那你说我们有没有杀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16:00人的权力???那今天我们是把这个权力交由执法机关来执行并没有私自执行 杀人的权力人人都有 只是我们懂得道德所以我们不使用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6:00你好像把权力跟力量弄混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7:00如果土地征收是为了多数人权益,死刑何尝不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7:00我这里没书 林山田的刑罚学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3 15:17:00郑捷当然没有杀人的权力,少数人反废死反到不知道自己在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8:00林山田也有针对死刑问题发过论文 估狗应该有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3 15:18:00说什么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8:00杀人犯显然认为人能决定他人生死 还在扯啥人不是神勒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19:00你这我也觉得无哩头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19:00这跟人神没关 只是单纯探讨杀人这件事是否应该 杀人用说的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19:00这论点杀人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啦
作者:
eslite12 (recta sequi)
2014-05-23 15:20:00显然是没去过挪威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0:00很简单啦 报复杀人更是简单 我们也有剪人家舌头挖人眼睛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1:00的权力,不用针对我,只是想跟你说你对废死功课做不足
那么我想提一个假设性的问题,请问为何你想犯罪? 又什么原因让你没有犯罪?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2:00要骂先把人家述求的背景原因搞懂再来骂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23:00根据资料 废未必会降低重刑犯罪率 确实是如此没法说服多数人 那就不要废死啊 日本也没废死不是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24:00要处死郑捷也可以啊 只是我仍会继续质疑死刑的必要性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4:00再来就是担心政府滥权 如刑法一百条或戒严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25:00也许台湾像德国那样也发生过大屠杀 自然就会认真考虑废死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25:00所以我说啦 文章最后一段就说了 你们可不可以接受多元不同的声音??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26:00什么"你们? 动点脑子 不要随便把人贴标签
作者:
alvar (( ′-`)y-~)
2014-05-23 15:26:00先处理服贸谢谢
作者:
toyog (toyog)
2014-05-23 15:26:00你应该不是在这边发问而是当面跟有这立场的人发问才对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27:00也未必犯罪率不会上升啊,到时怎样,再吵一次吗?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8:00还是老话一句 多做点功课再来好吗? 你骂的点对废死根本搔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29:00不到痒处 理论基础薄弱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29:00你们也没办法提出废死的利大于弊在哪啊??废死团体要支持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29:00要提人没有杀人的权力 那请问人有没有监禁别人的权力?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0:00这种无限上纲下去根本没意义 该做的是司改 是要去检视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30:00废死的言论在我听来也只是在打高空,脚好像没踏到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0:00其实我觉得 就这板而言 支持死刑的跳针得才多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1:00现行法律问题并修改 怕冤狱造成无法挽回的过错 那其他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1:00而且大半是谬论 一看就知没读过刑罚学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31:00跟你辩轮什么了? 请你多做功课而已 原来这样就要辩论 层次
作者: bah (bah) 2014-05-23 15:31:00
不要死刑 改成褫夺人权终身好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2:00不是在意死刑犯的人权 是在意所有罪犯的人权和司法的公正
这不是推动废死者应该做的吗? 还是互相贬低就满意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32:00废死到现在还是没提出配套方案欸 终身监禁到底要放哪啊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2:00他人的勒? 说死刑没有抑制犯罪 那请问西方国家已废死的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3:00犯罪率呢? 怎么不顺便看一下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4:00要不然在目前 杀人犯也还是可以假释的 怎么好像没人在意?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35:00一定要是刑罚学专家才能够谈废死?那你告诉我 政坛上哪个人是选举学院毕业的好吗?还有 我回文有说"就像"辩论一样 就像是一种比喻法 你要不要回去读一下国文??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5:00终身监禁根本不可行 无期途刑只会让犯人失去向上动力 让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35:00倒不是在意死刑犯的人权 而是担心政府的滥权扩权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35:00可悲 的确不用谈死(掉的受害)人人权 活着的(犯)人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5:00如果有人觉得杀人就该无期徒刑 怎么不去推动修改假释条例?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6:00监狱的教化性质消灭 说人家没读过形罚学的说这话...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6:00死掉的人那来的人权可言? 这也是常见的谬论
终身监禁??身体有毛病了就可以保外就医 呼吸外面的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37:00抱歉 连这就像辩论我都不觉得 还是乖乖回去多看点书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8:00你要担心政府的烂权可不只在死刑上而已 担心政府烂权该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8:00在我看来 支持死刑或以眼还眼的也是一堆毛盾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38:00我只是在补齐你对废死的认知不足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39:00做的是检讨怎么去监督政府 别本末倒置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39:00不是杀人犯就会死刑 无期徒刑还是可以假释 怎么这会被视而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39:00所以囉 标题写的很清楚 请放下高傲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开始!)
2014-05-23 15:39:00只是让你知道更深层的意义 没什么打算说不说服你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0:00你怎就不在意杀人犯假释后再犯的问题了?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40:00所以该检讨的是司改阿 怎么一直在往结果吵 有问题的是在
sading7 我隔壁巷刚好就有个杀死自己父亲的案子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40:00我知道废死并没有提出什么振聋发聩的论点这就够了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41:00从某T身上就真的看到所谓的废死的高傲 你只以自己认为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1:00那么废死之后 法官最高量型就是无期 你也会尊重司法囉?
作者: beckerham (请参考使用手册) 2014-05-23 15:41:00
爆挂是这样用的喔?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42:00那请问某楼 你有去了解大部分人支持死刑的论点吗???
作者:
shirai (房租忘记收)
2014-05-23 15:42:00废死真他妈的低能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43:00好笑 就是为了未来最高可能只有无期 所以才反废死阿
每次枪毙 爽的是除了社会清掉一个垃圾 看到废死哭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3:00但依你逻辑 即使反废死失败 你还是会尊重司法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3 15:44:00a093大大 确实你讲的案例令人同情 但如果不判重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44:00可以不要再作梦了吗,只要还有选举就不可能会废死邢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4:00你到底是优先尊重司法 还是认为司法应该变得更好?
作者:
a114261 (麦麦)
2014-05-23 15:44:00HONDA要先解释【郑捷有杀人的权力】这件事再继续跳针吗?
作者:
williebom (回忆...洗刷不掉...)
2014-05-23 15:44:00我可没说过尊重司法 我从头到尾都在讲司改 听的懂吗?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45:00废死自己也不知道废死刑后要如何还来问人家o不ok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5:00我说的不是你 把推文看完整七成的人也反服贸啊 所以哩?
没认真去了解别人的论点,却要别人可以接纳你的声音?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46:00反废死那有失败??现在台湾不是还有死刑吗?某楼什么逻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7:00原PO可能眼力出了点问题废死也是民意的一部份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23 15:49:00恩 好吧 你们慢废 但别拿那些谬论来说服人 听了很火啊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49:00如何定义是"民意的一部分" 要有怎样的条件才算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49:00要说谬论 我已经看很多了 已不会火了
反正投票决定囉 废死得赶快出来选立委阿 或逼迫DPP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5-23 15:51:00原本现阶段废死是不会成的 你讲这个喔 实在是有点…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53:00原来废死的技能就是断章取义 跟 无限循环 我发表我的看法 没有要你们接纳 难道我叫你跟我买东西 我产品介绍完我会强迫你一定要买吗???内文也提到 多"听听"不同多元的声音 谁叫你采纳了 采不采纳 你自己决定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53:00我不懂怎么衡量定调为"民意的一部分"耶~ 有些人觉得大逃杀很好 这也是民意的一部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3 15:54:00标题没说废死=高傲啊~ 标题是要废死的放下高傲的部分...对嘘标题的是...? XD
楼主:
HONDASHE (前镇方文山)
2014-05-23 15:59:00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嘘另外一篇 支持死刑=无知
作者:
yien (菲比)
2014-05-23 16:01:00如果司法够公正,我也不赞成废死
作者:
kiema (别再说我笨)
2014-05-23 16:17:00支持废死,前提是改成凌虐到生不如死
作者:
Jassss (Jass)
2014-05-23 16:28:00你也在跳针啊
作者:
chi0425 (祸兮福之所倚)
2014-05-23 16:36:00帮补
作者:
sr29 (owo)
2014-05-23 16:39:00你比较高傲 连别人论点都不先搞懂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4-05-23 17:03:00补血
就说分两类 一类坚决废死 一类是在证据有瑕疵时不支
但是你举的两个案子 很明显一个死好 一个真相不明啊
作者:
neu (neu)
2014-05-23 17:22:00法务部刚枪决完 反而鼓舞想求死的人犯罪
作者: a103wul6 2014-05-23 17:26:00
推罪证确凿就直接排除吧
司法永远不能百分百信任 误杀一个人不是数字 那是永远无法挽回的性命
作者: trulyman 2014-05-23 18:54:00
无法说服多数的理论还在一旁沾沾自喜 总是会有那种极少数看不清事实 ……
作者: trulyman 2014-05-23 18:57:00
废死的观念就是 多数要服从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