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讽马︰不信是哈佛法学院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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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记者花孟璟/花莲报导〕
学运“战神”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昨天下午受邀东华大学演讲,自剖身
为法律人的学思历程,黄国昌说,大学时就对“另一名法律人”(马英九
)印象深刻,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坚持检察官羁押权合宪,不相信他
是哈佛法学院教育出来的博士。
黄国昌口中大学时代令他印象深刻的“另一位法律人”,讲的就是马英九
!黄国昌说,当时对马印象深刻,并非马是政治新星,而是时任法务部长
的马,代表检察官在宪法法庭力争“检察官羁押权合宪”!
黄国昌解释,当时台湾的检察官,不需法院开羁押庭,本身就能决定犯罪
嫌疑人有羁押必要,可在判决有罪前、剥夺其人身自由。他认为,从宪法
对人身自由的保障、被告应该享有的正当法律程序,从任何角度都说不过
去。
黄国昌说,当时的法务部长马英九争辩,如果检察官没有羁押权,台湾将
陷入动荡不安!但他不相信,“哈佛法学院教育出来的博士”竟会认为检
察官享有羁押被告的权限从宪法角度来看是OK的。
黄国昌说,他期待的哈佛法律博士应该基于法律人良知,站出来说“法务
部支持修改刑事诉讼法”,但马英九没有这样做。
黄国昌以马英九任用的法务部长王清峰拿来对比。他说,王清峰为了坚持
个人信念,任内一直不执行死刑,遭受各方攻击,最后辞去法务部长,黄
国昌说,有人可以为了信念“官不做了”,反观“这个人”(指马英九)
比较聪明,现在做总统了!
黄国昌昨天下午受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之邀,演讲“法律人的责任和
使命”。黄国昌从大学时代谈起,在社团活动中,政治、社会学科领域的
人士对法律人的质疑和批判:“不能说冷淡、而是不抱期待”,认为法律
人是“为统治者工具服务的人”,谈到台湾法律教育的失败,以及迄今以
来影响他的几位重要的法律人。
鹿茸:奇怪欸你 人家去哈佛念的是抓耙仔学院摄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