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k2865479 ()》之铭言:
: 本人极为同意原po观点。
: 养不教,父之过。古人这句话能流传至今,自然有它不败之处。
大家先回顾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被杀水泥埋尸事件。
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被杀埋尸事件,是指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发生在日本东京
都足立区绫濑的绑票、禁锢、强奸、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的通称。
当时,一群青少年,在强暴了一名女子高中生后,将她绑架并进行囚禁,虐待了40几天后
,将她杀害,用水泥掩埋和弃尸。在此期间,该名女子都没能好好进食,而且最后被殴打
到面目全非。然而,其实她也不是被饿死的,而是有一天,一名青少年为了好玩,灌了她
一堆意大利面,但女子根本就无法消化,所以吐了满地;这时,刚好另一青少年打电动输
了钱回来,看到后很生气,于是就殴打她,并用亚铃把她砸死了。
由于案件严重,加上涉案者当时均未成年,而且犯罪历时长,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打
击。因为这是(日本)第一次用水泥弃尸,所以之后渐渐开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
因为此案件而特别修改了【少年法】。
凶嫌在当时皆未成年
东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之后,A的母亲主动变卖房子筹了5000万日币,赔偿给死者家属,向社会道歉。
台湾真的要学习与效法日本,叫大地主父母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