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 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度广播金钟奖报名须知

楼主: shengju1029 (貍猫山~)   2017-05-01 21:55:27
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度广播金钟奖报名须知
一、本须知依一百零六年度广播金钟奖奖励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订定之。
二、报名日期:
(一)报名节目奖、个人奖、广告奖、电台品牌行销创新奖及创新研发应用奖:自中华民
国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一百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特别奖项: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八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及缴交文件:请依第二点规定期间至“106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网址 http://www.bamid.gov.tw)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参赛节目或广告音档至
前揭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日当日晚间 24 时关闭,逾前开规定期限
者,将不予受理;未完整报名或上传参赛带者,视同报名无效。
四、报名应缴交文件
(一)节目奖:
1、 网络上传:参赛节目音档除报名“广播剧奖”者,应以自选之三集节目参赛外,
报名其余节目奖奖项者,应自选九集节目参赛,再由文化部影视及
流行音乐产业局(以下简称本部影视局)抽选其中之三集节目交由
评审委员审查。前开节目并应以 MP3 或 WAV 档案格式上传至“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并删除广告内容。
2、 纸本文件:
(1) 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二)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列
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表,非自“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参赛切结书(附表九)。
(二)个人奖:
1、 网络上传:参赛节目音档除以广播剧节目报名“企划编撰奖”者,应以自选之三
集广播剧节目参赛外,报名其余个人奖奖项者,应自选九集节目参
赛,再由本部影视局抽选其中之三集节目交由评审委员审查。前开
节目并应以 MP3 或 WAV 档案格式上传至“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
统”,并删除广告内容。
2、 纸本文件:
(1) 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三)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列
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表,非自“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参赛切结书(附表九)。
(3) 报名“企划编撰奖”之参赛者,应检附书面说明资料ㄧ式六份;检附之书面文
件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打印。
(三)广告奖:
1、 网络上传:
(1) 参赛广告音档:应以 MP3 或 WAV 档案格式上传至“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
(2) 说明资料,撰写内容应包含下列项目,并以 PDF 文件上传至“106年度金钟奖
报名系统”:
I. 广告目标:叙明录制广告之目的。
II. 广告策略:叙明为达广告目的之策略方向。
III.广告制作:叙明录制广告过程采用之元素及技巧,足以达成广告目标。
IV. 广告效果:叙明播送后之广告效果评估、绩效及相关数据。
V. 其他补充说明或佐证文件。
2、 纸本文件:
(1) 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四、附表五)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
以双面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
表,非自“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参赛切结书(附表九)。
(四)电台品牌行销创新奖:
1、 网络上传:说明资料,撰写内容应包含下列项目,并以 PDF 文件上传至“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1) 电台品牌行销目的:叙明电台品牌行销创新作为之目的。
(2) 电台品牌行销策略:叙明电台品牌行销创新作为之策略、企制概念。
(3) 电台品牌行销过程:叙明宣传或媒体整合模式与执行过程、使用之行销宣传手
法与工具与其特点为何,足以达成行销目的。
(4) 电台品牌行销成效:叙明执行成果、市场反应及达成目标之绩效、影响及相关
数据。
(5) 电台品牌行销创新性:叙明电台品牌行销创新作为及手法之创新处。
(6) 其他补充说明或佐证文件。
2、 纸本文件: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六)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
以双面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表,
非自“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五)创新研发应用奖纸本文件、光盘:
1、 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七)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打印
,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表,非自“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参赛切结书(附表九)。
3、 应检附相关著作ㄧ式四份;检附之书面文件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打印。
4、 应检附相关应用程式、应用档案ㄧ式四份,并应以资料光盘形式储存盘案;如以
APP 参赛者,应提供下载连结。
(六)特别奖项:
纸本文件:
1、 报名表正本(请参考附表八)一份,报名表格内容超过一页以上,应以双面打印
,并加盖报名单位及负责人章。请至“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
(网址 http://www.bamid.gov.tw)填列报名资讯,并自该系统打印报名表,
非自“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2、 推荐函正本一份(以 A4 纸、直式横书、标楷体、14 号字撰写,应以双面打印
)。
3、 被推荐者相关事蹟一份,(以 A4 纸、直式横书、标楷体、14 号字撰写,应以
双面打印),撰写内容包含以下指定项目:
(1)被推荐者经历、生平简介。
(2)被推荐者之成就、事蹟及对广播产业之贡献说明。
(3)其他补充说明或佐证文件。
(七)于第二点规定报名日期自“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完成前揭奖项报名后,请自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bamid.gov.tw)打印报名总表
(请参考附表一),并同各奖项之报名表(请参考附表二至附表八)及各奖项应
缴交文件,依第五点第三款规定方式装订后,于第二点规定报名截止期限前,以
挂号邮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区开封街一段三号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广播
电视产业组(以邮局章戳为凭)。亲自送达者(含委托他人)应于报名日期之截
止日当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前,送至本部影视局一楼“外收发室”(以收发章戳为
凭),逾前开规定期限者,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报名总表及报名表非自“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者无效,本部影视局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后,报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报名资料。
(九)未依前开各项规定于指定期间内检送报名文件、资料,或检送之文件、资料不全,
经本部影视局通知限期补正一次,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全者,应不受理其报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同一报名单位,请打印一份报名总表(请参考附表一),并应加盖报名者及其负责
人印信。
(二)每份报名表(请参考附表二至附表八)限报名一项奖项,并应加盖报名者及其负责
人印信。
(三)报名者应将下列资料由上而下依序排列(如有装订必要者,请以简易方式为之)送
至收件地点:
1、 报名总表。
2、 各奖项依第四点应检附文件。
(四)报名单位依第四点所检附之书面文件将纳入评审委员评分考量,但报名资料请勿过
度包装,包装精美与否将不会作为评分之依据。
(五)报名资料于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
(六)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度广播金钟奖奖励办法与报名须知,及报名书表格式(附表一
至附表十二)亦载于本部影视局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bamid.gov.tw),
惟附表九至附表十二可供下载,附表一至附表八之报名书表格式仅供参考,请自
“106 年度金钟奖报名系统”打印。
六、入围名单公布日起七日内,入围作品之报名单位应缴交文件:
(一)节目奖
报名者非参赛作品著作财产权人,应检附参赛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授权同意书正本一
份(附表十一或附表十二)。
(二)个人奖
1、 参赛者同意参赛同意书正本一份(附表十)。
2、 报名者非参赛者作品著作财产权人者,应检附参赛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授权同
意书正本一份(附表十一或附表十二)。
3、 参赛之个人为外籍人士者,应检附劳动部核发之工作许可证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广告奖
1、 参赛之广告如为受托制作者,应检附委托制作广告者同意参赛文件一份。
2、 参赛之广告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材或医疗业务广告者,应检附卫生主管机
关核准证明文件影本一份。
3、 报名者非参赛作品著作财产权人,应检附参赛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授权同意书
正本一份(附表十一或附表十二)。
(四)创新研发应用奖
1、 参赛者若为个人,应检附参赛者同意参赛同意书正本一份(附表十)。
2、 报名者非参赛者作品著作财产权人者,应检附参赛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授权同
意书正本一份(附表十一或附表十二)。
3、 参赛之个人为外籍人士者,应检附劳动部核发之工作许可证明文件影本一份。
(五)前揭应缴交文件,报名单位应于入围名单公布日起七日内,以挂号邮寄至100 台北市中正区开封街一段三号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广播电视
产业组(以邮局章戳为凭)。亲自送达者(含委托他人)应于缴交截止日当日下
午五时三十分前,送至本部影视局一楼“外收发室”(以收发章戳为凭),逾前
开规定期限者,经本部影视局通知限期补正一次,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全者,本
部影视局即撤销入围资格。
七、本部影视局将于入围、得奖名单公布后,在本部网站对外公开评审委员名单及评审结
果。评审结果包括入围名单、得奖名单、计画名称及奖励金额。
八、本须知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部影视局解释之。并请详查“中华民国一百零
六年度广播金钟奖奖励办法”规定,或电洽本部影视局 02-2375-8368#1506。
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3441,c288-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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