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最近想要开始被动投资,还在比较国外直接开户 vs 复委托的优劣。
但有一个关于税务的问题一直找不到解答,
想请教一下有经验的的各位前辈
(PS: 以下扣税指的都是中华民国的税)
1. 假设想要调整资产配置,增加债券的部位
2. 假设卖出的部位加上国内收入符合扣税的条件(>100须申报 年收>670须扣税)
那么
依国内外开户会有两种情况
1. 海外券商
卖出股票ETF,有现金后再买入债券,资金还是留在国外
-> 这样是否视为实现资本利得,需扣税?
2. 复委托
卖出股票ETF,有现金后再买入债券
-> 不清楚复委托是否会直接把钱汇回国内?但卖出股票的动作是否须扣税?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