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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loveyu (yu)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新闻] 救护车跨区送产妇 高市消防局:符合原则
时间: Mon Oct 28 14:21:27 2019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1910280053.aspx
救护车跨区送产妇 高市消防局:符合原则
最新更新:2019/10/28 11:12
(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8日电)
高雄市消防局2名救护员日前拒绝病患家属要求跨区送医遭调职,
今天传出救护车送羊水已破孕妇跨区台南生产,引发讨论。消防局表示,为急
产案件,符合救护送医“适当”原则。
有网友贴文指出高雄市楠梓区右昌分队昨天执行羊水已破孕妇救护案,并于家属签名切结
后,应要求跨区台南送产妇到产检的医院,让基层质疑是否因日前案例,担心被调职而不
敢拒绝。
高雄市消防局针对这起楠梓区孕妇急产救护送台南说明,当时38岁孕妇怀孕37周,羊水破
裂,家属表示因过去产检因素,希望送往台南,救护员考量为急产案件,并告知送指定医
院可能的风险后,由家属同意具结,送至台南生产。全案符合救护送医“适当”原则,圆
满达成任务。
高雄市消防局也指出,救护的宗旨在于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只要市民有需求,尽量做
好做满、服务到位,不可与民众站在对立面。
对于基层救护员的疑虑,消防局救护科将研议日后类似状况的案件处置方式,并向救护员
说明。依救护相关规定,大量伤病或心肺功能停止患者不接受指定送医,如评估病患病史
、病历相关,可视个案病情需要,送往病患指定原就医医院,但以高雄市辖区内为限。
至于这起楠梓区孕妇急产救护送台南案,基层救护员指出,除了产妇过去产检的因素,其
实高雄楠梓和湖内及路竹等地区的救护案,因地缘关系都会就近送台南的医疗院所。
对于邻近台南的湖内和路竹等地区,高雄市消防局表示,执行救护勤务原则上以就近护送
责任医院为主,因地缘和救护送医“适当”原则,家属签切结书可送往台南。如果有滥用
救护资源情事,将开立收费告知单,每次新台币1700元。
不过,也有基层救护员表示,每个救护个案的状况不一,例如家属具结并愿意付费,是否
可应要求直送台北,而多年前曾发生男子一喝酒即叩叫救护车,把救护车当出租车,浪费
救护资源,救护员是否也要“照办”,而如果不处理衍生其他纠纷或危及生命,是否要担
负相关的责任。
高雄市郑姓妇人日前身体不适到诊所就医,医师建议至大医院治疗,由高雄市消防局前金
分队林姓与萧姓救护员执行救护并评估建议就近送大同医院,但家属以病历在高雄荣总要
求送荣总,双方一度僵持,最后由家属自行开车送医,2名救护员随后被调职,引发讨论
。(编辑:黄世雅)1081028
我当时怀孕住梓官,后来知道自己前置胎盘就回右昌住,因为离高医比较近,怕造成救护人员麻烦我还先打电话问消防局若我需要送高医会不会方便,他们说可以,我才放心…由衷感谢救护人员
高雄市新市政服务啦,uBer Emergency有需要请洽左楠地区议员
作者:
etgoetgo (领养代替购买)
2019-10-29 15:32:00今天送奇美,看到急诊待诊100多号我都笑了
作者:
brian1010 (偏差值36的东大生)
2019-10-29 19:58:00觉得夹在台南高雄中间的路竹最惨
符合适当,但不符合就近啊,法条中“就近适当”是写在一起的,必须两个条件都符合!这些长官是智障吗?韩市长的官员真的蛮棒的
作者:
xu3 (ㄎㄎㄎ)
2019-10-31 17:21:00适当不是看患者的要求,是指医院有没有办法处理,假如大同医院没办法处理患者,那送第二顺位的医院就叫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