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纾困贷款新增条件 个人综合所得须在5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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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雅雯/台北报导〕劳工纾困贷款将在端午节后、6月15日(下周二)开办,由于
名额仅有50万个,行政院跨部会小组拍板,新增申贷条件,108年度个人各类所得总额必
须在50万元以下才可申贷。
劳工纾困贷款10万元方案去年有将近100万人抢办,考量第2波仅有50万个名额,不同于去
年极度宽松的申贷条件,这次新增条件“108年度个人各类所得总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下才
可申贷”。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长谢倩蒨指出,因为这波劳工纾困贷款仅有50万个名额,所以期望
可以让急需这笔钱的劳工优先申贷,所以新增绑条件;上周五才由行政院跨部会小组拍板
敲定。
谢倩蒨提到,劳工纾困贷款将在6月15日上午9点开办,目前有多家承贷银行提供线上申贷
服务,在疫情期间,建议有意申贷劳工多选择已有开户、提供线上办理的承贷银行办理,
降低跑银行的群聚感染风险。
劳工纾困贷款可申贷条件分别为:具备中华民国国籍、年满20岁以上受疫情影响劳工,
108年个人各类所得总额在50万元以下者,申请日前12个月内有参加劳保超过6个月,或有
3个月劳保投保薪资等级在2.4万元以上,或未投保劳工保险但可提出工作收入证明者,均
可提出贷款申请。
劳工纾困贷款的还款规定为,第1年第1个月至第6个月为宽限期,免缴纳本金、第7个月至
第12个月开始须摊还本金(月缴约3260元);第2年起按月摊还本金及利息(月缴约3413
元),贷款期限3年。3年贷款利息共3327元,因为劳动部补助第1年利息1773元,劳工实
际所缴利息为15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