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有个公然泄漏密件的新闻
就好奇司法学说或实务上对于"机密"的认定为何
刚好有天去逛书店翻了一下许泽天老师的刑法分则
刑法分则(上):财产法益篇
https://sharing.com.tw/product/index/5EC14
刑法分则(下):人格与公共法益篇
https://sharing.com.tw/product/index/5EC15
发现竟然没有国家法益的部分 所以也找不到刑法第132条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
而其他老师的书这部分的着墨也蛮少的 也是一小段带过 看来是冷门的法条
只是为何许泽天老师的书竟然没有国家法益? 有人知道原因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