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关于民法819第一项处分是否涵盖设定质权

楼主: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1-09-30 01:02:08
在没有分管契约或是其他约定下,甲乙就A画应该是共同占有,
甲为了要将A画之应有部分设定质权予丙,必须要移转自己对于A画之占有予丙,
而让乙丙就A画形成共同占有即可。
可参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页357。
我直接回应在这里好了。
你的疑问无非就是两个,
一是占有的移转是不是民法第819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称之处分?
先讲结论,都不是。
占有的移转是一种事实行为,所以不是法律上的处分,
依照民法第940条对于占有的定义来看,“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之力者,为占有人。”,
所谓移转占有,也只不过是移转对于物的事实上管领之力,并没有改变物的物理状态或是
外观,所以也不是一种事实上处分。
所以占有并不是第一项或第二项所称之处分。
那么占有要如何移转?这就走到第二个问题,
二是占有的移转是不是一定要交付?
一样先讲结论,不用。
以本题来讲,A画本来应该是由甲乙分别共有且共同占有(同法第963-1条与第965条规定参
照),而甲为了要将其对A画的应有部分设定质权给丙,依照同法第819条第一项规定可以
自由处分,所以甲可以将其对A画的应有部分设定质权给丙,不过依照同法第885条第一项
规定,质权之设定,因供担保之动产移转于债权人占有而生效力,那么问题来了,甲要如
何移转其对A画的占有给丙?也就是说是不是一定要把整个A画共有物移过去给质权人?
答案是不用,占有移转的规定是在同法第946条与第761条,占有物之交付只是占有移转的
其中一种方式,本题最简单的方式,是甲为自己创设对A画的间接占有,然后将对A画的直
接占有让与给丙,如果你不确定这边在说什么的话,请参考王泽鉴,民法物权,页580以
下,民法第941条规定缘由于此,因此第946条第二项准用第761条第一项但书的结果就是
,透过合意-也就是民法第941条规定的契约,创设占有媒介关系在甲丙之间,
从而让丙取得对A画的直接占有,符合第885条第一项规定,质权因此而生效力。
最后A画的状态就会是,乙丙共同占有A画,而乙是直接占有,丙只是占有,甲则是间接占
有,至于A画到底实际上是要在乙或丙那里不重要,因为依照第885条第二项规定,只要不
是由甲(直接)占有就可以了。
※ 引述《yuefan (TaiwanKolento)》之铭言:
: 民法819第一项所谓的处分,应该仅指法律上处分,第二项才有包含事实上处分。
: 问题是:设定动产质权应该是以转移该动产占有为要件(民885),而转移占有本身应该是属于事实上处分吧?如果是,则按照819第二项应该得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设定动产质权?
: 不过我发现解题书上的答案跟我想的不一样,不知我思考方式是哪里有问题?
: 附上正好的民法选择题(基础)第251页
: http://i.imgur.com/5WUMsPs.jpg
: 谢谢各位!
: [请益]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
作者: yuefan (TaiwanKolento)   2021-09-30 01:29:00
我懂原po的意思,但我纠结的点是:在分别共有的状态下,某一共有人要移转占有共有物必须要得全体同意吧?(因为移转占有是事实上处分)这样就变得好像:“其实某一共有人可对共有物设定质权(法律上处分),但仍需取得各共有人同意,之后移转占有方能使设定的质权生效(质权生效要件)?”我这样理解是对的吗?
楼主: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1-09-30 01:33:00
我觉得你可能没有搞懂共同占有的意思,甲并没有要移转整个A画的占有给丙,因为没有必要,也不可以。
作者: dabin232   2021-09-30 02:41:00
移转占有为什么是事实上处分啊XD
作者: yuefan (TaiwanKolento)   2021-09-30 03:32:00
回dabin大大,我觉得移转占有是事实上处分,但其实我也不确定(抱歉民法学得不好),如果把它定性在法律上处分的话,那其实就没问题了,因为这样就符合819第一项,自然可以对其设定质权且移转占有。只是这样我就好奇,假如移转占有是法律上处分的话,那分别共有的动产不就可以不经共有人的同意被拿来拿去?这样感觉怪怪ㄉ?回mi大,不知能否拨空站内详细的解释给我,确实我对这块有点卡住,甚至是不太懂,如果方便的话在这边先谢谢您了!
楼主: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1-09-30 04:04:00
不过我觉得就算你认为占有的移转是一种处分以本题来讲,处分的对象应该还是应有部分才对。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21-09-30 05:42:00
原原po 的问题点看起来应该是卡在占有是不是事实上处分。占有是事实行为,但他没有改变物的物理上性质(即将“所有物”毁损、灭失或变更),所以非为事实上处分。然后占有是有事实上管领能力,是否物理上持有只是直接占有跟间接占有的差别,原原oo可能不小心忘记还有间接占有的状况下?
作者: thpst89105 (蛤)   2021-09-30 07:35:00
占有是占有 处分是处分,不用硬凑在一起啦XD
作者: sssn1 (洛克)   2021-10-01 10:36:00
白话点说 把质物给他人 是暂放在那 出质人没要放弃所有权也就是没有要处分他自己的东西的意思 只是"押"给他人当担保质权人拿到质物他才比较放心 因为有个担保品在手上 出质人届期不还债的话 可以拿去拍卖掉 就价金优先受偿(893I)
作者: cjemmy (cjemmy)   2021-10-01 10:43:00
966 准占有 (另,占有非法律行为)
作者: sssn1 (洛克)   2021-10-01 10:43:00
当然 拍掉前原则要通知(894) 不能莱茵河(来阴的) 然后也不能未经出质人同意就擅自使用出租(888) 亦即 车子押给当舖换钱 当铺只能好好保管好它 不能自己拿来开或租人 除非出质人说可以. 个人觉得比较重要/特别的其实是897 898 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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