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里面,
同一个问题常常因为各个老师留学国不同而有不同见解。
举例而言,
保险法的保险利益跟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能力,
美派德派的定义就不同,导致后续争议讨论差了十万八千里。
之前补习的经验,通常建议是看题目的关键字判断是哪派老师出题就写那派见解。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因为改考卷的老师不是出题那个,
也不见得是同派老师改。
而且这样搞会更容易把两派东西混在一起写
两边不讨好吧?
这样是不是反而不要管流派,照自己方式写最好?
要看是形式上还是实质上的不同吧,如果在题目中只是对于一个名词的定义不同,不需要特别点出来 (这时候推敲出题者想法或是以中性各派均可接受的词代替都可)如果是实质上会得出不同结论,那还是必须点出争议再写自己见解吧
作者:
bcs (= ="frailty..gggg XD)
2021-07-19 13:44:00写广,不写深。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1-07-19 13:51:00“依照美国通说…..依照日本通说…..”“依照日本立法例………..”
我觉得还是要自己斟酌答题时间和整体版面架构啊然后民诉你要这样写我非常支持
其实在考场上能点出争点,然后写出实务和一个有力学说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多的是连上面的标准都达不到
看你在考什么,目标是什么考研究所建议要考国考目标司法官可以看时间写考国考目标律师其实可以不用
作者:
apple94 (瑁)
2021-07-19 15:51:00各学派的概念和名词不要在答案中混用就很不错了,实际考试中你就算会,也未必有时间写这么多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7-19 19:16:00有争议的两说并陈
作者:
GimO (Gimo)
2021-07-20 15:05:00写不出来一样考上的大有人在,如果你写的出来还有时间写你早就是司法官榜首
作者:
TCG0227 (蛤)
2021-07-21 00:19:00各国学派… 你是要做比较法学还是要通过国考?